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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约到期仍强占房屋怎么办 两法院合力来强制腾空

2016年04月07日 08:55:22来源:温州网字体:

  温州网讯近日,鹿城法院和龙湾法院联合行动,对一拒不履行配合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强制腾空。

  温州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先后向浙江省电信实业集团公司温州市分公司租赁了位于温州大道750号电信大楼一至五层房屋,一楼用于开设汽车销售部,二楼至五楼用于经营商务宾馆。

  租约到期,该汽车公司仍然使用房屋。电信公司向法院诉请该公司腾空上述房产,法院一审判决该汽车公司腾空一至五层,并支付占有使用费。案件生效后,该汽车公司未按判决规定履行自行腾空义务,电信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该汽车公司抵触情绪较大,未予自行腾空,在法院两次公告通知腾空房屋后,该公司均不予配合,且继续使用房屋。

  根据合同的约定,一楼的商铺租赁合同纠纷由鹿城法院审理,二楼至五楼的租赁合同纠纷由龙湾法院审理,两院协商后开展联合行动,对同一地点同一幢楼房进行执行腾空工作。

  为此,两家法院执行法官多次到标的现场踩点,绘制现场图并就常住人员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成立强制腾空专项工作小组,并制定详细的联合执行预案,确定好进场时间和两家法院的分工。为了应对执行中可能产生的冲突等情况,两家法院联系当地街道、派出所及医护人员,以便应对。

  执行当天,鹿城法院与龙湾法院出动9辆警车、39名干警,一起迅速控制执行现场,将相关人员清退出房屋,并拉网警戒。各自对一层及二至五层房屋的物品进行清点、登记及搬运交接,并做好执行笔录。

  该执行标的一楼商铺、办公用房、棚屋等2800平方米,二楼至五楼宾馆68个房间,在一天时间内顺利腾空完毕。

[编辑: 陈静] 
关键词:房屋 法院 腾空 执行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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