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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暴法》实施后 永兴接到第一起家暴案

2016年03月18日 14:05:45来源:龙湾新闻网字体:

  龙湾新闻网讯(吴丽丽)近日,永兴派出所接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以后的第一起家暴案件。

  3月14日永兴派出所接到一起报警,一女子称被老公殴打。经了解,这对夫妻了均来自成都,男的叫阿俊(化名)从事水电工作,女的叫小红(化名)在永兴开了一个理发店,两人2007年相识,2008年结婚。但是婚后的阿俊经常酗酒,酒后更是对小红拳脚相加,因不堪忍受家暴,小红于2010年向阿俊提出的离婚。

  但离婚不到3个月,阿俊就找到小红并向她承认错误,虽然小红还是有所顾虑,但是为了子女,小红选择原谅了阿俊,并于2014年生下了第三个孩子。此次阿俊喝了一点酒,因为一点小事就对小红拳脚相加。

  民警将阿俊带回所里时,他还一身酒气,对民警骂骂咧咧,称这是自己的家事,和警察没有关系。民警对阿俊进行了严肃的教育:“家暴是违法的,你再这样,我们可以依照法律对你进行合理的处罚。”听了民警的一番教导,阿俊向民警保证以后一定戒酒,接下来一定好好经营这个家。

  警方提示:女性在遭遇家暴时,要注意保存证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男性也应多一份家庭责任,远离酗酒,远离家暴。

[编辑: 林日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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