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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试行多向追责规范小微权力运行

2016年03月11日 08:43:12来源:温州日报字体:

  日前,龙湾区永中街道一村支书王某因履职不当导致村集体经济流失,受到党纪处分,还被扣除30%基本报酬。这是该区试行村干部多向责任追究制度,对“不作为乱作为”者加大经济、组织、纪律等综合追责力度的一个例子。

  据龙湾区纪委介绍,村支书王某曾带村民代表、党员200余人赴重庆、长江三峡考察,作为村集体主要负责人,未坚持立场,在部分人员要求下,擅自改变路线,考察实际支出费用远超核准费用,导致村集体多支出42万余元。依照有关规定,永中街道党工委决定给予王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本人作出书面检讨,并实施经济问责,扣除30%的基本报酬近1.3万元;多付的费用也全额进行了清退。

  这一系列追责措施背后,是龙湾区综合政治、经济、组织、纪律、法律等多个方面推出的村干部问责办法。“村官虽小,责任大,一旦监管不力就会酿成大贪。”龙湾区纪委有关负责人说,近三年来,该区反映农村基层问题信访举报件占信访总量60%以上。针对村干部问责惩处力度不够等问题,该区探索出台这套“多向问责办法”,向村级班子及其成员的24种“不作为乱作为”情形“开刀”,特别是加大了问责结果在政治、经济、福利待遇等方面的运用。

  如,村干部受到警示谈话、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党内警告处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及以上等,要相应地扣除基本报酬的5%至30%。被撤职处理或受到过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的,要取消原村级正职负责人养老金政策享受。被停职检查的,停职期间相应停发基本报酬,停止职务权力,不得参与村级事务决策和管理,签订的合同和协议一律无效,停职期满,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审核通过,继续发放基本报酬和恢复职务权利。联系村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导致基层出现严重腐败的,还要“一案双查”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驻村干部的连带责任。

  目前,全区已对15名村干部实行多向问责,扣发停发工资奖金近10万元,有效遏制了村干部的“不作为乱作为”,进一步规范了村级小微权力运行。

  (姜巽林苏静静郑俞 )

  

 

 

 

[编辑: 张漫韵] 
关键词:温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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