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政府新闻办批文·浙新办[2008]17号

  • 龙湾区唯一具有新闻发布资质网站

  • 温州市第一批文明网站

  • 温州市网络文化协会理事单位

  • 市级青年文明号参赛岗

微信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新闻热线:0577-86966000您所在的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龙湾新闻网  ->  公示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温州市龙湾区江滨路龙湾段安置房 缴款、摸文认购的通知

2016年02月26日 09:46:12来源:温州日报字体:

  温州市龙湾区江滨路龙湾段各被拆迁人:

  现将龙湾区江滨路安置房缴款、摸文认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款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3月25日下午17点前,各被拆迁人凭拆迁协议书到指挥部领取缴款通知书,按拆迁协议书第二期缴款金额到龙湾农商银行各网点缴付。(温州市龙湾区公用事业工程建设指挥部开户银行:龙湾农商行科技支行,账号:201000043973626)

  二、识图时间:2016年3月24- 25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识图地点:在本指挥部三楼会议室。

  三、领取入场券时间:“并列第一”的被拆迁人必须在本通知登报即日起至2016年3月25日下午17点前,携带拆迁安置正式协议书、第二期住宅购房缴款单,到龙湾区公用事业工程建设指挥部103室领取摸文认购入场券,届时凭券进场摸文认购。

  四、摸文认购时间:2016年3月30日(星期三)上午8点30分进场,9点开始。

  五、摸文认购地点:龙湾区状元街道龙飞路4号(原龙湾区府)五楼会议室。

  六、摸文认购携带资料:⑴摸文认购入场券;⑵拆迁安置正式协议书;⑶第二期住宅购房缴款单;⑷“并列第一”腾空时间顺序号;⑸产权人身份证或经公证的委托代理人及其代理人身份证。

  七、摸文认购人数:每户限2人。参加摸文的被征收人必须是征收安置协议书的签订人或经公证部门公证的委托代理人,另一人为家庭成员。

  八、迟到者顺延插入摸文,不到者作自动放弃摸文处理。

  特此通知

  温州市龙湾区公用事业工程建设指挥部

  2016年2月26日

  

 

[编辑: 张漫韵] 
关键词:

龙湾新闻网官方【微信】【微博】

参与龙湾新闻网微信、微博进行新闻互动

微•龙湾

阅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