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开征集行政执法专项监督项目的公告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开征集行政执法专项监督项目的公告
为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发挥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效能,防止和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执法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温州市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办法(试行)》规定,龙湾区法制办将以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和事项为重点,编制专项检查年度计划,对区政府下属部门的执法行为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特向社会公开征集行政执法专项监督项目。公众可通过邮件方式提出反馈意见,邮箱地址为wzlwfzb@163.com。
征集时间为2016年2月3日至2016年2月16日。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2月3日
[编辑: 张漫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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