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龙湾区公安派出所民警责任区域及列管对象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以及《温州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当前消防安全形势,分局调整了2016年度派出所消防安全重点列管对象名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各派出所消防安全重点列管单位社区民警名单
2.各派出所消防安全重点列管对象名单
2016年1月19日
[编辑: 张漫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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