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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消防监督抽查情况的公告

2016年01月07日 10:58:19来源:温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龙湾区大队字体:

  2015年,我大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瓯江”系列、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治理、消防安全“双月”攻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等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以及省公安厅消防局制定的配套标准制度等有关规定,狠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加强和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切实筑牢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为打造“平安龙湾”,乃至“平安温州”提供了可靠的消防安全保障。现将我大队2015年监督抽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立足实际,不断加强日常监督抽查管理。 依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的有关规定,我大队结合龙湾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际情况,于年初组织对全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新进行了排查摸底和调整,以2015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为基准,调整确定了284家单位为2015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其中龙湾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85家,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99家。同时,对调整后的重点单位,我大队依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要求,上报区公安分局,由公安分局报龙湾区政府、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备案,并通过政府政务网站向社会公告重点单位调整情况和年度消防监督抽查方案。

  二、突破机制,不断夯实消防安全基层基础。 大队在认真组织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充分调动警力、合理安排时间,积极落实“错时工作制”,深入到各公众聚集场所,着力解决安全出口上锁、疏散通道堵塞、消防设施损坏等问题,堵塞火灾隐患漏洞,杜绝一切影响人民财产和生命安全的不安定因素。我大队防火参谋先后在10个街道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人员、社区民警、社会单位责任人、管理人等开展业务培训,督促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组织其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自我评估,落实消防安全三项报告备案制度。1月底,我大队分批组织284家重点单位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户籍化”专项培训。年内284家纳入消防大队管辖的重点单位全部完成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录入及台帐管理。

  三、点面结合,不断加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

  我大队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坚持火灾隐患“零容忍”,扎实推进对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对3家市级,7家区级,31家街道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挂牌整治,12月底所有挂牌单位完成整改;重拳整治居住出租房和合用场所火灾隐患,火灾等安全事故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及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治理工作顺利通过市级验收。永中街道、蒲州街道、天河街道和海滨街道蓝田电镀基地4个市级区域性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治。截止12月28日,我大队共检查单位3824家,发现隐患3792处,整改3719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924份,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66起,临时查封76家,责令“三停”30家,行政拘留182人。 2015年,我大队通过扎实开展重点单位监督抽查工作,消除了大量火灾隐患,有效打击了消防违法行为,促使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日趋完善。2016年,我大队将继续把做好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工作和做好一般单位的普排整治工作做为重点工作来抓,坚持重在平时、抓在平时,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不断改进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温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龙湾区大队

  2015年12月29日

[编辑: 张漫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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