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永高速一货车起火 200万元货物未投保损失殆尽

温州网1月4日讯(记者项锐通讯员诸彭伟)昨夜,一辆从温州潘桥出发的半挂车在诸永高速上起火,由于载满易燃物品,且车上缺少灭火设备,导致价值约200万元的货物损失殆尽。
2016年1月3日22时许,一辆满载货物的重型半挂车在诸永高速杭州方向永嘉出口减速匝道处起火。
温州高速交警四大队民警赶到现场时,半挂车的货物已经全部烧着,现场浓烟滚滚,由于装载了满车的皮革原材料、皮革制品、白酒及其他百货用品,大多属于易燃物品,不时传出噼里啪啦的声响,大火越烧越旺,许多货物边烧边掉落到地面,把高速公路地面标志标线全部烧焦。
高速交警随即在现场后方实行主线卡口,消防部门调用了三辆消防车进行全力扑灭。但是由于火势过大,满车的货物全部被烧毁。
根据驾驶员李某说,车从温州潘桥出发,前往河北保定,途经诸永高速第一座隧道之后,就听到旁边有车在不停地按喇叭,通过右后视镜看到车的右侧有红色的光,就赶紧将车停靠在永嘉出口的减速匝道上,下车检查发现半挂车的右侧第一排轮胎起火了。“由于车上灭火器也过期失效,我就用车上仅有一桶水去灭火,让另一个驾驶员打电话报警,随后我又跑去收费站取水,回来的时候就看到火势已控制不住,越烧越旺蔓延到货物上了。”

今天上午,物流公司负责人来到大队协助处理,据他介绍,车上运的货物总价值达200万元。在停车场看到,整个挂车及车上货物基本上都已经烧毁,幸好及时拆分牵引车,车头才幸免于难。遗憾的是,这车货物的货运险没有足额投保,原本只需加投少额的保费即可得到的理赔,目前很有可能只能得到小部分赔偿,大部分损失都将自行承担。
交警提醒:物流公司应为每辆车都进行全额投保,在发生意外时,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建议货车驾驶员在出车前,严格检查车辆,车上配备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如发现过期,必须及时更换,保证安全行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