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 两地方性法规草案进二审
温州网讯为期两天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昨起召开。会上,《温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和《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进入第二次审议。
《温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和《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是我市行使地方立法权之后最先制定的两部地方性法规。这两部法规的制定是温州地方立法的崭新开端,事关温州发展大局,也与全市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前不久,这两部法规草案已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第一次审议,并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了意见。
昨天的会议先是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温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关于《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随后,还听取市财政局关于2016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6年市级部门预算草案的初审报告;分别听取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关于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及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市政府关于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审议意见和推进医疗服务发展、缓解“看病难、看病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等。此外,会议还听取市政府和市中院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并对相关报告进行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德康、孟建新、潘孝政、李步鸣和秘书长蔡晓真等出席会议,副主任卓高柱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副市长王祖焕,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建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俞秀成等参加第一次全体会议。(记者姜巽林)
[编辑: 张漫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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