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混战,硝烟何时散?
手里有“IP”,未来便可期?
理性观察影视产业,也并非到了“IP”淹没一切的地步。许多公司一方面购买畅销书版权,另一方面也在发展原创项目。类似《捉妖记》《战狼》《我的少女时代》这样的原创作品也会出现并取得佳绩。
爱奇艺自制剧开发中心总经理戴莹表示,“IP”只是降低投资风险的一种手段,但“IP”不是剧本。“我们买了大量‘IP’,最关键的一点还是如何转换成剧本。目前有的‘IP’价格已经报到一两千万元,在制作成本中占比失衡,反而会加大投资风险。相反,一个好的原创内容加上优秀的团队制作、有效的平台运作,反而会成为一个高价值产品。”
“现在‘IP’越来越贵,你买了之后,究竟它转化成票房的含金量是多少?这是不可预测的。”某影视公司项目监制赵先生认为,仅寄希望于购买到一个“IP”就能得到影视市场的高回馈,基本是不可能的。因为目前还没有任何一个数据能说明,“IP”粉丝变成影视观众的转化率是多少。“最艰难的,是如何打破‘IP’原有的载体束缚,重建一个适合拍摄的‘好看’剧本。”
“‘IP’容易形成话题,但非理性的宣传和完全依赖炒作的产品,一定会受到市场的反弹。”杜庆春认为,即使采购了非常昂贵的畅销书,也得有平静、扎实的心态去处理它,买下版权并不意味一定能开发顺利。“IP”只提供了基础素材,而对这些素材、故事雏形进行深加工,使之符合影视产品特有的媒介特质,依然仰赖于编剧思维的介入。“有了‘IP’,也绕不过创作问题,创作理念、创作经验、创作技术是一个复杂的沉淀过程。这是手艺,在专业领域是高下立见的,我相信任何影视公司、制片人都无法否认技术传统、否认更深的人文思考对于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性。”
资本与创作,谁说了算?
有一个问题已纠缠影视圈多年:电影、电视剧是作品,还是产品?在创作人眼中它是付出了心血的作品,但在资本眼里,它是产品,是要投入商业市场进行销售并赢取利润的产品。
编剧刘洪宾介绍,资本对创作的干预从来都存在,这是资本的趋利性决定的。好莱坞的电影创作,同样围绕着资本意志转。我们的问题在于,中国影视产业尚未形成一套符合创作规律的工业化生产模式。
以美剧的生产模式为例,边写、边拍、边播的“季播”模式背后是“编剧/制片人”中心制:一个由多名职业编剧组成的创作团队中,最有创作经验、地位最高的编剧带头人,会同时担任创作总监与制片人的角色,他既要完成剧本创作、把控剧本质量,也要负责项目推进的工作。季播剧一旦前一季收视不佳,剧集马上会被叫停,所以其领导核心,必须是一个优秀的编剧,才能保证剧集质量。
中国也实行制片人中心制,但很多制片人缺乏文化产品创作经验,难以沟通和平衡资本与创作的关系。领导核心对于创作的陌生,导致编剧工作变得被动、缺少话语权,资方的意见无论对与错,编剧都必须想方设法地纳入和平衡。
编剧卡卡介绍,“很多项目的领导者对创作方向不明确,非常善变,且容易被各种现象和声音左右。往往一个项目开始时‘IP’的创意还不错,但越来越多的意见和想法累加上去,编剧被迫一稿一稿地‘融入’,最后往往会改成一个价值观混乱、逻辑奇怪的四不像”。
中国传媒大学影视学院副院长蒲剑认为:既能与资本对话、又能与创作者对话的优秀制片人,或者叫“懂创作的职业经理人”——这种中间管理人才的缺乏,只是中国影视产业欠缺规范的一个方面。
从更大的产业格局来看,中国影视生产只是一种脆弱的繁荣。“为何脆弱?因为它完全依赖票房收入,衍生产品的开发跟不上,所以一部大投资的电影只要票房不行,就全砸了。”蒲剑分析,在好莱坞的电影工业体系中,其营收的百分之三十来自票房,百分之七十来源于衍生产品的开发和相关收入。“IP”只是基础资源,具有“种子功能”,利用“IP”的影响力,动漫、手游、话剧、玩具,甚至主题公园,可以衍生出一个丰富的全产业链。互联网公司既拥有雄厚资本,又拥有强势的传播平台,比起传统影视公司,互联网公司更有实力与能力进行全产业链的开发。
业内专家认为,作品包含在产品里,业态已然变化。如果最具有创造力的人能够主导创作、专注创作;同时资本能够少一些投机心态,多一些产业布局,使得“创作的归创作、资本的归资本”,相信中国影视从“行业”到“产业”的蝶变指日可待。
(记者唐一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