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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每年500万元鼓励建设

2015年12月21日 08:38:22来源:温州日报字体:

  温州日报讯(陈蜜李倩 )依托传统文化制造业优势,促进其与旅游、科技、制造等领域的融合,大力推进“文化+”建设。近日,龙湾区出台相关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实施办法,设立每年500万元的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鼓励相关企业加快产业融合步伐,加快重点文化产业园区、重点文化产业项目、重点文化企业建设,从而引区域文化产业走“高、精、特、新”发展之路。

  近年来,龙湾区文化产业发展初步形成以制笔、印刷、包装等文化用品制造业为优势,创意设计、文化旅游等新兴文化产业竞相发展的文化产业群体。文化产业集中度和聚集效应进一步提升,基本形成了政府调控、园区示范、市场繁荣、整体推进的文化产业发展格局。

  依托传统文化制造业优势,龙湾区还大力推进“文化+”建设,促进文化与旅游、科技、制造等领域的融合,探索新常态下文化产业发展的路径。走进位于文化用品市场三楼的“温州市非遗馆”,8300平方米的非遗馆中展出了160多个非遗项目、1000多件展品。古戏台、龙舟馆、瓯窑馆、“百工一条街”现场技艺展演、“非遗学堂”……业已成为展示温州传统文化的一扇窗口。开馆两年多来,接待市民、游客20多万人次以及100多个来自吉林、北京、江苏等地的考察团,实现“文化+旅游”的高度融合。同时,该区还加大力度促进“文化+科技”发展,提高传统文化产品制造业的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

  根据实施办法,为支持重点文化企业发展,该区将对辖区内被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骨干文化企业的,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50万元、20万元、5万元。对市场前景良好、已形成一定规模、能起到产业带动效应的市级以上重点文化产业建设项目给予一定补助,补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获得国家、省级、市级文化产业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给予配套资助,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40万元。对于被国家部委评定为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集聚区)的,除上级给予的奖励外另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被评定为省重点(示范)文化产业园区(基地、集聚区)的,除上级给予的奖励外另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被评定为市重点文化产业园区的,除上级给予的奖励外另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被评为区级重点文化产业园区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编辑: 张漫韵] 
关键词:温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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