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湾区201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拟补助项目的公示
为加快推进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根据《省财政厅、省环保厅关于下达201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14〕231号)及《关于下达201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温财建〔2014〕631号)等文件精神,经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共同研究,拟决定对浙江华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进行补助,补助金额总计59.91万元(具体项目及补助金额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12月16日至12月24日,如有异议,请于2015年12月24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或来电反映。
龙湾区环保局污染管理科联系电话:0577-86968320;
通讯地址:龙湾行政管理中心316室,邮编:325058。
附件:龙湾区201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拟补助项目
温州市龙湾区环境保护局
2015年12月16日
附件:
龙湾区201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拟补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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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类型 |
序号 |
单位 |
项目名称 |
拟补助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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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有机废气治理 |
1 |
浙江华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有机废气治理工程 |
3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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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温州正纳利聚胺酯有限公司 |
有机废气治理工程 |
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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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温州市大邦化学有限公司 |
有机废气治理工程 |
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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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温州澳珀化工有限公司 |
有机废气治理工程 |
18.98 |
[编辑: 张漫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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