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区:村官受党纪处分,可取消养老金待遇
龙湾区出台问责办法,严管农村基层干部“小微权力”温都讯村干部违纪,不仅要问责,还可能被扣发基本报酬、取消享受养老金政策。龙湾区日前出台《村级班子及其成员问责办法(试行)》,从经济、组织、纪律等多种渠道,对辖区内的村干部严格管理。
据龙湾区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较之此前相关村干部管理制度,该《问责办法》增加了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和农村“小微权力”运行等方面的内容,明确触及违规买卖、出租、占用村集体土地,不配合农村审计工作、农民负担及“三资”(指农村集体经济中的资金、资产、资源)检查等行为的问责方式和程序等。
该《问责办法》明确24种行为要问责,包括未按照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未能及时、全面完成任期年度目标,造成较大损失或较坏影响的;一年外出或事假累计超过三个月,影响正常履职;村级班子及其成员拉帮结伙、各搞一套,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等。
《问责办法》明确了村干部违纪后在政治、经济、福利待遇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如村干部被警示谈话、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等,之前多会受到纪律处分,经济扣罚并不严格,且没有明确标准,而按照新出台的《问责办法》,扣除基本报酬的5%~15%。
村级班子成员在问责的同时受到党纪处分的,按下列标准扣除有关待遇:
(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扣除20%基本报酬;
(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及以上的,扣除30%基本报酬;
(三)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的,取消村干部养老保险政策享受;
(四)被撤职处理或受到过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的,取消原村级正职负责人(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养老金政策享受。
据了解,今年以来,龙湾区已有15名村干部因违纪违法受到责任追究,其中留党察看2名,开除党籍1名,移送司法机关6名。
据龙湾区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出台责任清单和问责办法,将进一步明确基层干部、尤其是村主职干部的职责和义务,让他们了解不能触碰的“高压线”。对村干部各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将严格执行该《问责办法》追究责任。
温都记者王雄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