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区明年全面停用社保卡 还未办的抓紧了!
11月9日讯(记者张湉)30多万名还没办理市民卡的参保人,温州市人力社保局喊你抓紧办理了!
记者从该局获悉,2016年1月1日起,温州市区将全面启用社会保障·市民卡,而原社保卡(医保卡)将于2016年11月1日起全面停用。目前,市区仍有30多万参保人仍未办卡。今起,特设一年过渡时间(2015年11月1日——2016年10月31日),方便及时申领市民卡。
值得注意的是,从本月起,市区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发放社保卡,至2015年12月31日前,原社保卡和市民卡可同时使用。但从2016年1月1日起,已办理市民卡的参保人若持卡刷卡就医或购药后,原社保卡将自动停用,原卡内的钱会自动“接续”到市民卡内(医保个人账户余额除外)。
相比原社保卡,市民卡功能更为全面。如前者只能在本统筹区使用,而后者可进行跨统筹区的异地就医,并开通诊间结算功能,解决了各医院之间预存款不通用的问题。除社保功能外,市民卡还具有市民卡功能和银行卡功能,一卡多用,一卡通用,兼具金融、乘坐公交、公共自行车租借、图书馆图书借阅、游泳馆游泳等功能。
社保工作人员提醒,还未办理市民卡的参保人也不必慌张,只要在过渡期内前往办理即可,不必扎堆。
市民卡申领小贴士:
1、申领对象:具有温州市户籍的本市市民和在温州市行政区域内参加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2、受理网点:温州市区市民卡合作发卡银行各网点。合作发卡银行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温州银行和农商银行。具体服务网点请登录温州市民卡网站(www.wz96225.com)查询。
3、携带资料:由本人提供二代身份证原件向合作银行提出申请。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须同时提供代办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未成年人办卡需委托监护人或直系亲属,并提供户口本、出生证等证明材料及监护人或直系亲属身份证。
4、其他。为方便参保申领市民卡,避免“立等可取”网点发生拥堵,人数较多的单位(学校),可由单位(学校)统一组织申领,城镇居民可由居委会统一组织申领。外籍人士须先到参保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外籍人士参保登记。
在市民卡申领和使用过程中如遇问题,请拨打市民卡服务热线96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