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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质监总局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压力管道气瓶安全监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质监办特〔2015〕675号)。文件指出,长输(油气)管道和公用管道使用登记已列入行政许可改革范畴。为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使制度更加公开透明,使市场环境更加便利公正,温州龙湾质监局暂停办理长输(油气)管道和公用管道的使用登记,但工业管道目前仍需按TSGD 5001-2009《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的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池来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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