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区重点水域增殖放流鱼种公告
为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修复海淡水渔业资源,实施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五水共治”战略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和《龙湾区渔业水域增殖放流规划》实施方案,我区将在2015年重点增殖放流水域实施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殖放流区域:瑶溪河、草河、黄石山后河、永中直河、永强塘河(至永兴街道辖区南端止)等内河主干河流;瑶溪至海滨段海水水域。
二、放流时间:2015年9月28日至10月20日止。
三、放流品种和规格:鲢鱼、鳙鱼、草鱼、鲫鱼、田鱼、泥鳅、河蚬;鲻鱼、鲈鱼、乌贼(卵)。淡水鱼种规格8-10厘米,海水鱼种规格大于4厘米。
四、增殖放流鱼种数量:淡水176.5万尾(粒),海水83万尾(粒)。
龙湾区内河河流属于生态调节型和排灌型河流,未经许可,全年禁止从事捕捞作业(运动休闲性垂钓除外)。严禁使用电、毒、炸等违法捕捞方式进行捕捞,如有违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海洋水域,在增殖放流水域范围内和放流期过后15天之内,禁止使用任何密眼捕捞网具从事捕捞。
特此公告
温州市龙湾区海洋与渔业局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编辑: 张漫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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