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温州市地方立法建议项目的公告
为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地方立法工作的需要,统筹做好我市2016年度地方立法计划和“十三五”地方立法规划的编制工作,切实增强立法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科学性、有效性,推进立法民主化,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建议项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全市各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公民个人,均可以就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权限范围内的事项提出立法项目建议。
二、征集内容:从我市实际需要和具体情况出发,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提出立法项目建议。
三、征集要求:立法建议项目应当写明立法项目的名称,立法的目的、依据,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立法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或者拟确立的主要制度和措施、立法效果预期等内容,并注明建议的计划立法期间,写明建议人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有条件的可以提供法规草案建议文本或者有关资料。县级以上单位建议的,应当提交法规草案建议文本、有关情况说明以及参阅资料。建议人可以通过温州人大网http://www.wzrd.gov.cn/下载《温州市地方立法建议项目申报表》。
四、截止日期:2015年11月15日。
五、报送方式:立法项目建议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邮寄地址:温州市行政中心东楼温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邮政编码:325009);电子邮箱:wzdflf@163.com;联系电话:0577-88961065,传真:0577-88969737,联系人:叶建平。
特此公告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2015年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