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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5年度“五水共治”建设“滨海新城•灵韵水乡”摄影大赛活动的通知

2015年09月16日 10:32:01来源:龙湾新闻网字体: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五水共治”建设美丽浙南水乡决策部署,展示龙湾山水之美、人文之美、发展之美,记录当代龙湾人“五水共治”建设美丽浙南水乡的感人事迹和创新精神,彰显“五水共治”建设“滨海新城·灵韵水乡”的成效与特色,宣传弘扬亲水、爱水、节水、保水、惜水的思想意识,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建设美丽水乡的氛围,经研究,决定举办“五水共治”建设“滨海新城·灵韵水乡”摄影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区委宣传部  区治水办  区新闻中心  团区委  区文联  永强供电公司

  承办单位:区摄影家协会

  二、征稿内容

  征稿内容分两类:

  1、美丽水乡风光类:以集中展示龙湾江、河、湖、海、湿地等山水资源、优美自然风光、和谐生态环境,通过“治水”后的美丽水乡风貌(尤其是建设前后对比图)的照片。

  2、五水共治纪实类:反映“五水共治”建设美丽浙南水乡建设的新变化、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果,反映全民参与“五水共治”的新风尚,实施“五水共治”(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建设美丽浙南水乡建设过程中的人、物、事;尤其是工程建设者和广大网友通过手机随手拍,记录“五水共治”工程建设中挥洒汗水的生动感人画面。

  三、征集时间

  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30日。

  四、作品投稿

  1、本次摄影大赛指定投稿邮箱:lwsxsyds@sina.com。联系人:陈亮,联系电话:86968133;叶娟,联系电话:86861277。

  2、征集作品格式为JPEG文件,横片长边1024像素为限,方片边长800像素为限,分辨率72dpi。作品不论彩色、黑白、风格、形式、题材、单幅、组照均可参加,提倡创意作品,鼓励个性鲜明、富有时代感作品,组照的每张照片必须注明:xx组照之一、xx组照之二,以此类推。

  3、征集作品必须加注题目名称、图片说明以及拍摄时间、拍摄地点,提供作者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4、本次征集活动旨在展现真实的龙湾“五水共治”,作品必须是本人拍摄,不收复制、拷贝、翻拍等手段获取的他人作品,谢绝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合成、添加等技巧,在色彩、色阶、局部修饰去污点等方面可作适度调整)的作品参展。宽幅作品可以多张拼接,其他要求不变。

  5、征集的所有作品,著作权属于原作者,未经原作者本人同意不得随意拷贝用于他处。获奖作品兑奖后,主办方若需要将作品用于非盈利的宣传、展览、海报和专题画册,则不再支付稿酬。投稿者应保证其所投的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保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所有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与组委会无关。

  6、所有参赛作品均要2014年10月30日之后拍摄。若有不符合本次征集主题及其他有关规定的作品,则删除不予参加评选。凡符合主题要求的所有作品,无论在其它影赛中获奖与否都可以投稿参评,但不得与2014年度“助力五水共治、共建生态家园”职工摄影比赛作品相同或雷同。

  7、评选结束后,必须提交未经任何改动的底片或者高分辨率的原始数字影像文件(接受专业图片格式的电子文件)以供审查,未提交或未通过审查的,取消其入选资格。

  8、作品投稿成功,则视为同意以上要求。择时举行大型摄影作品展览,同时举行颁奖仪式,具体时间另定,届时将邀请广大影友参加。

  五、作品评选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组委会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审。优秀作品将通过龙湾摄影网站、《今日龙湾》、龙湾新闻网、龙湾水利网、龙湾青年网站、龙湾文联网站、“龙湾青年”微信公众平台等进行展示。

  六、奖项设置

  1、风光类和纪实类分别设置金奖作品各1幅,奖金各2000元;银奖作品风光类3幅、纪实类5幅,奖金各1000元;铜奖作品风光类5幅、纪实类10幅,奖金各500元;优秀奖作品风光类10幅、纪实类20幅,奖金各300元。以上奖金均含个税。

  2、同一作者获优秀奖、入选作品数量不限,但获同类金、银、铜奖的不得重复。以上入选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龙湾作者可作为申请加入龙湾区摄影家协会会员条件之一。

  七、其它事宜

  1、为了鼓励更多的摄影作品反映“治水一线”画面,邀请相关摄影家、网络达人进行“五水共治”集中体验和摄影采风,期间创作的作品经筛选后的优秀影像,将举办赏片会,由社会各界参与美丽水乡影像分享、扩大宣传效果。

  2、本次“滨海新城·灵韵水乡”摄影大赛的解释权属组委会,组委会由区委宣传部、区治水办、区新闻中心、团区委、区文联、永强供电公司、区摄影家协会联合组成,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工作。

  3、未尽事宜另行补充通知。

 

  中共龙湾区委宣传部    龙湾区治水办

  龙湾区新闻中心     共青团龙湾区委

  龙湾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永强供电公司

  2015年9月7日        

[编辑: 林日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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