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温龙安委〔2015〕4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浙安委明电〔2015〕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进一步明确重点。在继续做好十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城中村安全综合整治和夏季消防安全“双月”攻坚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增加职业病危害、“三场所一企业一行业”等领域的隐患排查整治,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安委会要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二是统筹兼顾,注重结合。结合前期我区已经部署的村级集体留用地建筑安全专项整治以及危化品、涉氨制冷、电梯、水上娱乐项目等阶段性专项整治,将整治活动中检查发现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纳入“打非治违”的重点内容,依法打击整治。三是强化责任落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贯彻落实《县(市、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八条规定》、《道路交通安全严管七条规定》和《居住出租房屋及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七条规定》,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温州市龙湾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年8月22日
浙安委明电〔2015〕3号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转发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部门,各省属企业:
今年以来,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但形势依然严峻,安全事故防控难度仍然很大。7月22日,省安委会召开全体成员(扩大)会议暨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在全省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浙安委〔2015〕13号)。8月7日,国务院安委会印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15〕2号,以下简称《通知》)。经省政府同意,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准确把握总体要求
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工作部署,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责任感和“三严三实”的作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要深刻吸取天津滨海“8·12”危险品仓库爆炸和山东日照“7·16”着火爆炸等事故的教训,紧密结合我省安全生产实际,在当前正在开展全省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把安全大检查等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进一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全面提高事故防控能力,着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明确工作重点内容
《通知》明确了安全大检查应突出的重点矿区、特种设备等六个重点问题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监管执法推进等六项重点检查内容;明确了“打非治违”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应强化的矿山、交通运输等六个重点领域和相应的打击整治重点内容。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在深化全省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推动《通知》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增加重点整治领域。在继续做好全省专项行动明确的消防、道路交通等八个重点领域,以及相关行业领域涉及的职业病危害隐患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增加电梯、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领域的隐患排查整治。
(二)增加重点打击整治内容。在全省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增加对小采石场不分台阶开采等问题,以及烟花爆竹企业无证非法生产或一证多厂、分包转包生产等行为和烟花爆竹企业“三库四防”不达标、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等问题的打击内容,突出抓好对危险化学品码头、仓库、装卸场地、罐区和特殊作业的安全检查。
(三)细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检查内容。加强对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三个必须”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进“五级五覆盖”和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工作情况的检查。
一是市、县(市、区)两级必须按要求确保“五级五覆盖”工作落实到位。乡镇(街道)、行政村要正确理解“五级五覆盖”工作内涵,按照《关于推进全省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建设进一步深化“网格化管理 组团式服务”的通知》(浙综委办〔2015〕12号)要求,以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措施来落实“五级五覆盖”的工作要求。同时乡镇(街道)必须明确党政主要领导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特别是牵头负责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
二是各国有企业必须按照要求实现安全生产工作“五落实五到位”;其他规模以上非公企业要参照“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建立健全由企业主要负责人领导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细化安全管理分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规模以下企业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尤其是自身安全管理能力不足的企业,要通过购买服务等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方式,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三、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
要按照《通知》要求和区域行业领域的特点,科学安排,统筹推进,着力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推进全省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一是要将安全大检查等工作与全省专项行动有机整合。通过进一步梳理辖区事故易发、多发的行业和领域,排查极易导致较大社会影响事故发生的隐患,拓展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覆盖面,实现安全大检查与全省专项行动同步推进。
二是要将安全大检查等工作与严守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防控“底线”措施等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积极贯彻落实《县(市、 区)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八条规定》、《道路交通安全严管七条规定》和《居住出租房屋及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七条规定》,增强重点行业领域较大事故防控能力;建立健全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提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三是要把安全大检查等工作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以村级集体留用地建筑为重点的生产经营用房安全专项检查、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防范粉尘爆炸大检查工作专项督查、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专项整治、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客车驾驶员安全承诺活动和“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电梯和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加强应急救援演练等紧密结合,将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当中发现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纳入“打非治违”的重点内容,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彻底整治。
四、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安全大检查等工作落到实处
(一)进一步增强齐抓共管合力。各地政府要积极协调专项行动中涉及多行业部门监管职责的工作任务的落实,杜绝因责任分工不清而导致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对因推诿、扯皮、畏难等情况而致使安全生产大检查、全省专项行动,以及村级留用地建筑为重点的生产经营用房安全专项检查等工作任务进展不力、停滞不前的,对相关地方政府和部门要进行严肃通报批评、约谈;对由此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全面推进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把握工作推进节奏。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巩固提升三个阶段的工作。要及时在辖区、行业和本单位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同时,要在前期全省专项行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加大集中整治力度,依法依规整治事故隐患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并着眼于深化提高,认真查找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研究解决问题难点的举措,形成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提升安全生产社会治理能力。
(三)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各地各部门要扎实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要求,进一步创新工作检查督查方式方法,通过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交叉检查等措施,提高检查督查效果;通过案件移送、公布“黑名单”、集中曝光警示等多种方式,增强对违法生产经营单位的震慑力,强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彻底整改事故隐患;通过积极实行上下和横向之间的联合执法,依法整改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停产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
省安委会将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省安委会全体成员(扩大)会议暨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浙江省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组织省级相关部门对各地部署开展安全大检查、落实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情况开展督查。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年8月13日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安委明电〔201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中央企业:
今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继续稳定好转,但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部分地区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问题依然十分突出。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监管,推进依法治安,经国务院同意,定于2015年8月至12月底在全国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真正深下去、严起来,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活动等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立即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1.检查重点。全面检查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以下统称各单位)。突出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等重点矿区,粉尘涉爆、油气罐区等重点部位,校车、客车和旅游大巴等重点车辆,电梯、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农村、山区、风景区道路等重点路段,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管理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以及近期重特大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开展检查。
2.检查内容。
(1)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现“五级五覆盖”、企业“五落实五到位”,推进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2)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要求,加强监管执法情况。
(3)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投入,加强安全培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情况。
(4)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制,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加强安全管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5)严格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对典型事故实行提级调查,从严从快查处各类事故,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情况。
(6)建立健全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二)深入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1.矿山:重点打击无证或证照不全、不按设计要求生产建设、违抗停产停建指令、打假密闭、瓦斯监测数据造假以及尾矿库违规排放等行为,整治隐蔽致灾因素不清盲目组织生产、遇险不撤人、以非煤矿山名义开采共(伴)生煤炭、小采石场不分台阶开采等问题。
2.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重点打击危险化学品企业违规进行倒罐、动火、受限空间作业,乱挖、乱钻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以及无证非法生产或一证多厂、分包转包生产烟花爆竹等行为,整治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和化工市场安全距离不足、仓储与经营混杂,油气输送管道违法占压、安全距离不足、违规交叉穿越,以及烟花爆竹企业“三库四防”(中转库、药物总库、成品总库,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不达标和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等问题。
3.交通运输:重点打击客车和校车非法改装、非法营运、船舶超航区航行等行为,整治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客运车辆特别是旅游包车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动态监控系统装置、不开展安全宣誓、不佩戴安全带、不执行夜间禁行和农村及山区道路限行规定,船舶在恶劣天气条件下违规航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安装使用紧急切断装置等问题。
4.建筑施工:重点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行为,整治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问题。
5.消防:重点打击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行为,整治违规住人、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塑料作装修装饰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等问题。
6.粉尘涉爆:重点打击违规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行为,整治作业场所违反《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存在除尘系统未采用泄爆措施、粉尘清理不及时等问题。
同时,把“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矿山整顿关闭、煤矿瓦斯治理、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专项整治、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客车驾驶员安全宣誓活动和“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粉尘作业使用场所安全专项检查、电梯和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长江等内河客运安全管理、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加强应急救援演练等紧密结合,将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纳入“打非治违”的重点内容,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彻底整治。
三、工作安排
(一)全面排查。
1.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深入动员、层层落实,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各有关部门组织对本行业领域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
(二)集中整治。
1.实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依法整改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停产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
2.加强督促检查,开展暗查暗访,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三)巩固提升。
1.对重点地区和单位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已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国务院安委会组织对各地区开展综合督查。
2.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针对突出问题制定有力措施,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有关要求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把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作为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精心安排部署,认真抓实抓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贯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严防搞形式、走过场。
(二)创新工作方式。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交叉检查,通过实行联合执法、案件移送、公布“黑名单”、事故提级调查、集中曝光警示等多种方式,深查问题,彻查隐患,督促整改到位。
(三)严格检查执法。坚持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停供、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
(五)坚持综合治理。实行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加强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8月20日前将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国务院安委会
2015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