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区司法局 “三抓”全面推进基层队伍建设
近年来,温州市龙湾区司法局强抓队伍建设,狠抓工作落实,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得到了跨越式发展,所有司法所均建成直属司法所,干部队伍翻倍增长,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95.6%、40周岁以下人员比例为60.8%,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得到极大加强。“第一抓”考核强管理。龙湾区司法局紧紧围绕龙湾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结合龙湾区、司法行政系统考核工作,制定出台了《龙湾区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温州市龙湾区司法局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对各司法所进行“细化、量化”目标考核管理,实施全员绩效考核,将责任层层分解到科室,落实到个人。同时,局纪检组进一步加强明查暗访工作,及时督查,通报有关情况。“第二抓”培训促提升。坚持培训与使用相结合,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举办司法所负责人、司法助理员、区普法讲师团成员、社区(村、居)法律顾问、普法骨干、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等不同人群的专业培训,队伍整体水平不断提高。2012年以来,共举办各类培训30余场次、1800余人次,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水平。“第三抓”力量夯基础。为进一步强化司法所职能,龙湾区司法局通过招录、选调等方式不断充实街道司法助理员队伍。司法所司法行政编制人员由2007年的4人增加到目前的21人,基本上保证下属每个直属司法所司法助理员达到2人以上,重点司法所在4名以上,司法所的力量得到大大的加强。同时,进一步加强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和社区矫正协理员的聘任,近两年为司法局争取到27名专职调解员和7名社区矫正协理员,极大增强了龙湾区基层司法所的力量。(通讯员刘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