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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陈国安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2015年08月27日 09:08:41来源: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字体:

温政干〔2015〕47号

  市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陈国安为温州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政委(副县长级),免去其温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支队长(副县长级)职务;

  任命陈先微为温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支队长(副县长级);

  任命余谦为温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任命黄小中为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筹)副院长、温州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政委(副县长级),免去其温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便衣侦查支队)局长(支队长)(副县长级)职务;

  任命潘国杰为温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局长(副县长级);

  免去谢志远的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副院长、温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钱继华的温州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副县长级)职务;

  免去黄挺义的温州市公安局基层基础支队(经济文化保卫支队)支队长(副县长级)职务;

  免去王文胜的温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汪锋的温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叶新明的温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林志佩的温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局长(副县长级)职务。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8月24日 

[编辑: 张漫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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