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选聘雁荡山旅游发展集团副总经理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雁荡山管委会党委、乐清市委组织部决定,在温州市范围内公开选聘1名国有企业正科(局)长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预告如下:
一、 公开选聘职位
雁荡山旅游发展集团副总经理兼财务部(投融资部)经理。
二、推荐资格条件
推荐人选应是温州市银行系统支行副行长、上市公司投融资部或财务部副经理职务以上人员;具有从事经济工作或投融资工作经历3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推荐: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或问责受组织处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推荐的。
三、主要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温州日报、乐清日报、温州人才网、中国乐清网发布公开选聘职位公告,公布公开选聘职位、推荐方式、主要程序及相关要求等。
(二)推荐报名。报名时间:2015年8月27—28日;报名点设管委会3楼A308室(联系电话:62180052)。推荐者须填写《个人自荐表》(可事先到管委会3楼A308室领取),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相关经历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三年工作总结以及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2张。报名结束后,管委会党委会同乐清市委组织部按要求组织资格审查,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被推荐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三)集体面谈。综合分析被推荐人选平时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工作经历、专业特长、年度考核及民主测评等情况,按照1:4的比例确定面谈对象。通过集体面谈的方式对面谈对象进行岗位适应性比选,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预备人选。若报名人数有限,也可以实行1:1等额考察,是否录用,由管委会党委根据人岗相宜情况确定。
(四)组织考察。考察对象预备人选确定后,到人选所在单位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推荐情况符合要求的,确定为正式考察对象。考察时重点了解德才表现、工作实绩。
(五)讨论决定。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聘人选,征求相关县(市、区)计生局、综治办和纪检等部门意见后提交管委会党委研究确定,并报乐清市委备案。拟聘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任前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六)新任职人员实行聘用制,聘用期3年。薪酬待遇参照温州各功能区国有企业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四、有关要求
推荐者要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要严肃干部人事纪律,决不允许借机搞拉帮结派、小团体等非组织活动。对违反纪律要求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附:公开选聘雁荡山旅游发展集团正科(局)长级领导职位一览表
中共雁荡山风景旅游管委会委员会
中共乐清市委组织部
2015年8月12日
附件
公开选聘雁荡山旅游发展集团正科(局)长级领导职位一览表
| 职位 | 名 额 | 推荐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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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荡山旅游发展集团副总经理兼财务部(投融资部)经理 |
1 |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970年1月1日后出生,2010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任温州市银行系统支行副行长、上市公司投融资部或财务部副经理以上职务1年以上;具有从事经济工作或投融资工作经历3年以上;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工作业绩突出。 |
注:任职时间计算至2015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