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政府新闻办批文·浙新办[2008]17号

  • 龙湾区唯一具有新闻发布资质网站

  • 温州市第一批文明网站

  • 温州市网络文化协会理事单位

  • 市级青年文明号参赛岗

微信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新闻热线:0577-86966000您所在的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龙湾新闻网  ->  公示公告  ->  求职招聘 -> 正文

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人编制)的公告

2015年08月07日 10:05:52来源:温州人才网字体:

  温州市公用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单位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承建工程——温州市综合材料生态处置中心将点火试运行。因工作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人编制),工作地点在洞头小门岛。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公用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记录;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精神疾病史。

  二、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详见《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岗位一览表》,其中岗位编号5-12实行四班三倒工作制。

   三、考试、录用办法

  (一)原则上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若低于3:1的比例,报集团确定是否开考。

  (二)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及格。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拟录用人选,参加体检、政审。

  (三)体检、考核(政审)合格人员,经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遇有放弃、体检或考核(政审)不合格者,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成绩不低于60分)。

  (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计划招聘人数额满即止。

  (三)报名地点:温州市车站大道623号附属楼4楼办公室。

  (四)报名材料

  (1)填写《温州市公用集团环境发展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人编制)报名表》。

  (2)1寸彩色免冠近期照片3张。

  (3)应聘人员须持报名表(见附件)、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公章)等相关证件,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2份复印件,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4)报考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任用资格。

   五、咨询方式

  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处:0577-85559180 张女士。

   六、其它事项

  请应聘人员务必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信通畅。

 

[编辑: 张漫韵] 
关键词:

龙湾新闻网官方【微信】【微博】

参与龙湾新闻网微信、微博进行新闻互动

微•龙湾

阅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