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今年7月18日起,中国互联网金融告别了“缺门槛、缺规则、缺监管”的“野蛮生长”时代,被纳入法治化和依法监管的轨道,“草根”的小微企业和普通市民也有了更多融资和理财的选择……这一切,源于《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出台。
近日,记者采访了区金融办主任姜祥林,就《指导意见》对市民投融资的影响、推动大众创业等内容做解读。
全民生财“路子多”
动动手指就能给亲戚朋友转账、给信用卡还款,上网购物、吃饭打车用手机就能结账,存款不再放银行而是购买余额宝或P2P理财——这是龙湾市民李启东渐渐习惯的生活,也是互联网金融日渐渗透的一个缩影。
“《指导意见》出台得非常及时,行业草莽发展的阶段将很快结束,不合规、模式单一的公司将被洗牌出局甚至可能出现‘倒闭潮’,合规发展的公司则将获得更大发展空间。”姜祥林坦言,《指导意见》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和投资人权益保护的纲领性措施。如要求个体网络借贷(P2P)坚持平台功能,为投资方和融资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中介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要求建立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明确由银行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与从业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
姜祥林说,这抓住了P2P监管的核心。过去很多平台都或多或少突破了“中介”属性,通过资金池和期限错配放大资金杠杆,很多网贷平台仅仅完成一个“金融咨询”或“信息服务”的工商注册,就向公众公开销售高息“理财产品”,成为披上互联网金融“马甲”的民间借贷。《指导意见》出台后,对互联网支付“小额、快捷、便民”的定位,或许会让高度依赖支付宝、微信支付的年轻人改变购物转账习惯;互联网基金、互联网保险的相关规定,也让市民在拥有安全性、保密性和稳定性的同时,可以尝试更多“赏月险”“高温险”这样好玩又个性化的金融产品……
激活全民“创业潮”
互联网金融具有很强的普惠和平权特质,最主要的三大受益群体是小微企业、中低收入阶层和偏远地区。姜祥林认为,《指导意见》将成为互联网金融回归小微、回归实体经济金融服务的基石。文件提出推动符合条件的相关从业机构介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这将对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产生非常深远的影响,将会有越来越多的P2P公司与民间征信公司开展合作,提高借贷质量,降低借贷成本,帮助民间金融走向规范化。
让股权众筹创始人项南兴奋的是,文件首次对股权众筹融资作出了规范。这给予了行业从业者极大的信心!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潮下,股权众筹应成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补充和金融创新的重要领域,对服务实体经济与宏观杠杆水平控制至关重要。
简政放权,财税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优质从业机构在主板、创业板等境内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姜祥林认为,《指导意见》提纲挈领地为互联网金融下一阶段的工作指明了方向。互联网金融的“鲶鱼效应”将有助于深化金融市场化改革,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让每个人都能享受到便利的金融服务,从而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王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