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政府新闻办批文·浙新办[2008]17号

  • 龙湾区唯一具有新闻发布资质网站

  • 温州市第一批文明网站

  • 温州市网络文化协会理事单位

  • 市级青年文明号参赛岗

微信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新闻热线:0577-86966000您所在的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龙湾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外埠报道  ->  外埠网站 -> 正文

龙湾法院通报毒品犯罪情况 涉毒者80后90后超7成

2015年07月03日 09:08:14来源:浙江在线字体:

  浙江在线07月03日讯 昨日,龙湾法院通报近三年毒品犯罪案件审理情况。2012年1月到2015年6月,龙湾法院一审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499件,判处犯罪分子622人,占同期刑事案件和罪犯总数的13.9%和12.1%。其中,毒品犯罪主体呈现低龄化、容留他人吸毒案件增多为主要特点。年龄最小的罪犯仅15周岁,而且多达7人。

  涉毒主体有四大特征

  

  龙湾法院审判涉毒案件2012年112件,2013年150件,2014年139件,分别占当年全部刑事案件的7.5%、10.7%、10.1% ;今年上半年一审审结毒品犯罪案件达98件,较去年同期上升38%。涉毒主体特征如下:

   教唆他人吸毒列为典型案件

  去年12月8日晚,1988年出生的被告人张某在家中向林某宣扬吸食冰毒后的体验,并进行当场演示,致使林某效仿吸食冰毒。12月11日,林某和张某在家中再次吸食冰毒时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查,林某用于吸食的冰毒均由张某提供。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向他人宣扬吸食毒品的体验、示范吸毒方法,教唆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教唆他人吸毒罪。因该案较少见且代表性强,被最高人民法院当作典型案件发布。

  去年3月24日晚,被告人董某、王某、耳某等人在董某工厂内吸食毒品,其间还联系打碟人员打碟助兴,公安机关现场查获13名吸毒人员。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为他人吸毒提供场所,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

  让毒品远离人群

  夕阳沙滩:很多青少年沾染毒品都是在酒吧、歌厅时放松警惕,接受陌生人赠送的香烟、饮料而误入歧途。

  朱汉阳:年纪轻轻进监狱,美好年华付之东流。毒品是社会毒瘤,要严堵源头,让毒品远离人群。

  丙中洛:社会复杂,充满诱惑,家长要注意孩子的变化,正确引导,不要让祖国的花朵受到伤害。

  (温州都市报王雄涛 )

[编辑: 张漫韵] 
关键词:浙江在线

龙湾新闻网官方【微信】【微博】

参与龙湾新闻网微信、微博进行新闻互动

微•龙湾

阅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