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货员捡到3300元钱 送完货回捡钱地报警找失主

温州网讯“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给警察叔叔手里边……”从小到大,很多人都会这么哼上几句。
有人说,这首朗朗上口的儿歌已经过时,如今捡到钱,可能没人交给警察叔叔……
但偏偏就是有人像歌里的“我”,选择了找警察叔叔帮忙,最终失主也展开了笑颜。
前天的“马路边捡到钱”故事如同文明的春风吹拂着人们的心田。
捡钱者——
急失主所急,报警找失主
前天上午9时左右,湖北人王俊波拨打热线,说他和工友厉良初在瓯海区西山西路66号位置捡到了3300元现金,要求帮忙寻找失主。
王俊波是温州新农蔬菜配送中心的送货员,当天天刚亮,他和工友厉良初开着面包车送货。早上7时左右,他开车经过西山西路时,坐在副驾驶座位的厉良初突然让他停一下。他看到距离车前七八米左右,有一个穿着蓝色衣服的年轻男子匆匆向前小跑着,口袋里掉出一叠现金,洒在路上。
厉良初下车捡起了一部分钱,王俊波看到还有其他路人也在捡。他说,他们拿了钱后也没多想,直接赶着去下一个地点送货。厉良初在车上数了数,他们总共捡到3300元,这相当于他们一个月的工资。王俊波说:“说实话,当时心里有过矛盾。”
“后来想到别人可能有急用,会很心急,应该还给人家。”王俊波说,他曾掉过几百块钱和身份证,懂那种难受的感觉。
于是,他们送完货又回到了捡钱的地方,报了警。
丢钱者——
百分之一的希望成真了
另一头,丢了钱的石先生懊恼极了。
石先生是安徽人,也是一名送货员,当天早上,他把将近两万元的货款分成三叠,揣在口袋里,准备早点到公司交给财务。“我交钱时一看,立马发现少了一叠,有5250元,肯定是掉路上了。”石先生急了。
面对丢失货款的窘境,他只好按公司规定,拿自己工资作为抵扣。石先生说,他办完抵扣手续后想着报警找找看,指不定会有好心人,“老板娘说谁这么傻,捡到钱会不要?但我还是抱着百分之一的希望去试试看,真找不到那也没办法了”。
报了警的石先生没有失望,当他去瓯海区公安分局新桥派出所查看监控时,民警告诉他的确有人捡到了钱,不过数额对不上。之后,民警请王俊波来辨认,加上监控证实了石先生失主的身份。
石先生紧紧地抱住了王俊波,提出请他吃饭表示感谢,王俊波婉拒了。“真的太感谢了。”石先生憨憨地笑了。
民警也为王俊波点赞,称其拾金不昧的行为体现了良好的社会公德,值得社会肯定和弘扬。同时,警方借此提醒市民,对于捡到钱财拒不交还的行为,有可能会构成非法侵占罪。
目前,石先生还有1950元仍未找回。如果你捡到了这笔钱,或许当时太过忙碌忘了报警,麻烦看到报道后送到新桥派出所,或拨打晚报热线889088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