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龙湾区出台《“救急难”实施办法(试行)》
据温州市龙湾区民政局消息,近日,该区出台的《“救急难”实施办法(试行)》中,明确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龙湾区人民医院将开通“三无”病人救治绿色通道,相关诊疗费用由区红十字会和相关医院共同承担。
据悉,“三无”病人救治主要针对无身份证明(姓名和居住地),无责任承担机构(或人员),无抢救治疗经费的城乡流浪乞讨人员等对象(由交警护送的交通事故中受伤的病人除外)。按照“救急难”相关办法规定,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龙湾区人民医院开辟绿色通道,对收治的“三无”病人进行及时救治。区红十字会补助实际医疗费用70%,相关医院承担30%,每例病人补助金额不超过3000元。如医疗费用特大时,由区红十字会研究启动社会募捐、筹集资金予以救助。
据了解,龙湾区是温州市“救急难”工作重点试点单位,在此次出台的《龙湾区“救急难”实施办法(试行)》中,还明确了重大困难“救急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自然灾害救助等救助类型及相应救助标准,区民政局将每年设立救急难(临时救助)资金,并列入当年财政预算。(新闻慈善促进会新闻中心)
[编辑: 张漫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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