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已治愈却占床位欠医疗费 医院打起维权官司
这是一场特殊的庭审,地点在医院病房。以往根据法院传票通知,各方当事人本应到法院出庭应诉,可这次法院为什么把庭审搬到了病房里?
原来,这是因为医院和病人之间的矛盾。医院认为病人病情已经好转,符合出院标准;可病人认为病压根没治好,拒绝出院,还拖欠医疗费,就连法院传她到庭,也迟迟不愿现身。无奈,鹿城法院将开庭地点变更至病房。
病人赖着不走
医院打起维权官司
36岁的陈女士是温州平阳人。今年1月5日,因“右髋部疼痛伴活动受限3个月”,她入住温医大附属二院骨科关节外科。在这之前,她已经是一名老病患了,病历本上赫然写着: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15年,红斑狼疮性肾炎10余年,血透病史4年。
四天后,陈女士在医院做了一次右髋部骨科手术。术后,她忽然出现突发性心跳骤停,经抢救后病情好转,后被转入肾内科、骨科治疗。
根据陈女士的病情,医生再三建议她控制饮食种类、饮水量,不宜使用高钾饮食。可陈女士并不听劝,也不忌口,给后期的诊疗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医生说,除预缴的1.8万元医疗费外,陈女士再也没有缴纳医疗费了。由于她患有红斑狼疮性肾炎,需要长期血透,医院本着人道主义精神,默许她先治疗后付费,此外还积极与平阳农保等单位多次协商,帮她报销了10多万元医疗费。
即便如此,陈女士仍无动于衷,医院多番催讨,她都拒绝支付。截至开庭当天,她还拖欠着医院14.7万元医疗费。
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医院认为,陈女士右髋部的病症已经治愈,而红斑狼疮性肾炎可以门诊随访,建议其尽快办理出院手续。可这时,陈女士却占着床位,说什么也不肯出院。为了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避免公共资源被侵占,医院将陈女士告到法院,要求她办理出院手续并支付拖欠的医疗费。
无力承担医药费
病人执意不肯出院
长期遭受疾病折磨的陈女士,自然有她的一番说辞。
她认为,术后自己出现突发状况,是医院存在诊疗不当,抢救过程中又产生很多“额外”的医疗费,导致她把农保的配额用了个精光,她想通过“拒绝出院”的方式与医院好好理论一番。而且,如果现在办理出院手续,还要回来继续血透,光这笔每个月就要花掉1万元,这边农保已经没有配额可以报销,那边自己又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所以她铁了心与医院打起“持久战”。
平日负责陈女士所在病区的护士说,住院期间,大多时候看到她都是孤零零地躺在病床上,很少看到她的家人过来探望。护士曾发起爱心捐赠活动,但是寥寥捐款根本无法填补这个无底洞。
事实上,法院曾将诉讼材料寄给陈女士的丈夫,但他始终不愿露面进行沟通和解决。
“我其实很想回家照顾生病的爸爸,但是现在连自己的血透费用都没办法承担。”躺在病床上的陈女士,全身乌青,欲言又止。
听完陈女士的辩解后,法官耐心地向其解释,如果她认为医院存在诊疗不当,可以通过打医疗损害纠纷官司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陈女士没有表态。法院将择期对本案作出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