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区(公办)东方明珠幼儿园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龙湾区(公办)东方明珠幼儿园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温州市龙湾区东方明珠幼儿园(公办)于2013年9月创办,位于龙湾区永中街道东方明珠城小区,因幼儿园发展需要,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教师、保育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
1.公示岗位;2.组织报名;3.资格审查;4.面试初选和专业技能测试;5.体检;6.确定聘用人员。
二、招聘对象职数与条件
(一)教师6—8名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幼儿,具有爱岗敬业和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教师气质,有先进的教育理念;
2、有3-6岁学前教育教学能力和管理能力,有较强协调沟通能力;
3、温州市户籍优先;
4、年龄35周岁以下,性别不限;
5、学前教育专业(优先),或音乐、美术、舞蹈等相关教育专业;
6、具备幼儿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专科及以上学历,有丰富教学经验者优先。
(二)保育员4名
1.热爱教育事业,喜欢孩子,工作积极,有责任心,服从安排,吃苦耐劳;
2.具备服务幼儿、服务家长的良好意识;
3.普通话标准,相貌端庄,为人正直,举止大方得体,有亲和力;
4.年龄50周岁以下,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有学前教育保育工作经验或45周岁以下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报名时携带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两张近期一寸彩照、户口簿、学历证书及其他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计算机、获奖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初审条件符合者,电话通知其本人参加现场面试。
(三)现场面试:初审符合者,集中先抽签,再面试(时间另定)。(保育员面试以访谈、询问形式。)
教师面试项目及要求:
1、试课(现场准备90分钟)
2、自弹自唱(现场抽曲目)
3、绘画(命题绘画60分钟,作画工具自备)
4、特长展示(自选)
(四)综合考评:试课、现场交流自弹自唱、绘画、特长展示项目考评,满分100分,经评委综合考评后,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初定拟录用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有丰富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经验者、有一定特长者(舞蹈、声乐、美术等)。
(五)体检
拟录用人员需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有自动放弃的,其缺额指标则按总成绩顺序予以替补。
(六)签订合同协议
体检合格人员与龙湾区东方明珠幼儿园签订就业协议,本届毕业生先实习一个月,合格方可与龙湾区东方明珠幼儿园签订就业协议。一经录用工资、社会福利、保险按照园规章制度及相关政策执行。
四、报名时间:2015年6月29日上午9∶00-下午4∶30
五、报名地点:龙湾区东方明珠幼儿园二楼保教室(永中街道围垦路)
联系人:林老师13456030314 金老师13858842038
本公告由龙湾区东方明珠幼儿园负责解释。
龙湾区东方明珠幼儿园
2015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