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率先为“三无”病人埋单
温州日报讯(陈蜜苏静静)无明确身份、无力付费、无责任承担方的“三无”病人,一直是医疗保障制度的空白地带,也给医疗机构管理出了难题。在龙湾,这个长久以来的尴尬将有望得到解决。近日,该区出台的《“救急难”实施办法(试行)》中,明确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龙湾区人民医院将开通“三无”病人救治绿色通道,相关诊疗费用由区红十字会和相关医院共同承担。据悉,这一举措在我市尚属首推。
“三无”病人救治主要针对无身份证明(姓名和居住地),无责任承担机构(或人员),无抢救治疗经费的城乡流浪乞讨人员等对象(由交警护送的交通事故中受伤的病人除外)。按照“救急难”相关办法规定,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龙湾区人民医院开辟绿色通道,对收治的“三无”病人进行及时救治。区红十字会补助实际医疗费用70%,相关医院承担30%,每例病人补助金额不超过3000元。如医疗费用特大时,由区红十字会研究启动社会募捐、筹集资金予以救助。
“前几天,我们就接诊了一名酒精中毒的‘无名氏’。”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王冬叶告诉记者,面对任何病人,及时施以救治救是医护工作者的天职,但由于平时“三无”病人的接诊量不在少数,每年医院在这项开支中费用不少,负担也不小。“三无”病人专用绿色通道的启动,将有利于医院及时开展救治。
据龙湾区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周龙介绍,“三无”病人救治“绿色通道”其实已经推行了近两年的时间,之前一直处于试行阶段,并没有出台正式文件。这次将开辟专用“绿色通道”列入《“救急难”实施办法(试行)》中,就能在制度上对其进一步保障。同时,该区还同步设立了“三无”病人人道救助金,在制度和资金上达到双保险。
龙湾区是我市“救急难”工作重点试点单位,在此次出台的《龙湾区“救急难”实施办法(试行)》中,还明确了重大困难“救急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自然灾害救助等救助类型及相应救助标准,区民政局将每年设立救急难(临时救助)资金,并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值得一提的是,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自然灾害转移安置、“三无”病人救治“绿色通道”三项救助无户籍地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