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5年春季认定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5年春季认定的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含补办证书)已制作完成,开始发放。具体安排如下:
|
发放日期 |
发放 地点 |
发放材料 |
现场确认 受理序号 |
发放时间 |
需携带证件 |
|
2015年6月30日(周二)下午 |
区教育局5楼 会议室 |
教师资格证及申请表档案 |
1-60号 |
14:20-15:00 |
本人身份证及 受理凭证 |
|
61-120号 |
15:00-15:40 |
||||
|
121-190号 及补办证书 |
15:40-16:30 |
因证书重要,基本不接受由他人代领。若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他人代领的,需本人在6月29日下午电话预约登记,并在他人代领时出具领证人手写委托书,领证人和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人身份证须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通过省考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并参加测试认定的1人,领证时还须提交《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
因工作事务繁忙,其他时间恕无法接待,请大家相互转告,务必在规定的时间领取证书。联系电话:86354420。
龙湾区教育局
2015年6月23日
[编辑: 张漫韵]
关键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