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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5年春季认定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5年06月24日 14:43:52来源:龙湾区教育局字体:

  2015年春季认定的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含补办证书)已制作完成,开始发放。具体安排如下:

发放日期

发放

地点

发放材料

现场确认

受理序号

发放时间

需携带证件

2015年6月30日(周二)下午

区教育局5楼

会议室

教师资格证及申请表档案

 1-60号

14:20-15:00

本人身份证及

受理凭证

61-120号

15:00-15:40

  121-190号

  及补办证书

  15:40-16:30

 

   因证书重要,基本不接受由他人代领。若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他人代领的,需本人在6月29日下午电话预约登记,并在他人代领时出具领证人手写委托书,领证人和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人身份证须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通过省考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并参加测试认定的1人,领证时还须提交《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

  因工作事务繁忙,其他时间恕无法接待,请大家相互转告,务必在规定的时间领取证书。联系电话:86354420。

  

   龙湾区教育局

   2015年6月23日

[编辑: 张漫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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