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破获两起非法持有枪支案 很多人不知道持有组装枪支已构成犯罪

近日,鹿城警方侦破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缴获以气体为动力的仿真枪4支、铅弹500多发,钢珠弹及BB弹1000余发。这些枪支,是我市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汪某网购枪支配件,在家自行组装而成的。
警方提醒,我国对枪支实行严格管制,市民如有相关的案件线索请告诉警方(鹿城“打黑办”24小时专线:15157703004),对主动上缴管制枪支弹药的,警方将依法从轻或者免于处理。
网购枪支零配件
自行在家组装高压气枪
汪某,今年41岁,市区人,我市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一名军械迷。
鹿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民警李明豪介绍,去年七月份左右,汪某着手实施购买配件组装气枪,他通过网络寻找和他有共同兴趣的QQ群,加入QQ群后找到有卖枪支零配件的人,先后多次购买了相关零配件,然后根据在网络上找到的组装气枪的教程,自行在家进行组装。
李明豪说,汪某的这4把气枪中,其中有两把带有激光瞄准镜,最贵的一把竞技气手枪价值1.7万元。汪某交代,他组装这些枪支主要用来休闲娱乐,平时就在家里玩玩,还有一把放在客厅里当做摆设。虽然汪某知道,持有枪支是违法的,也有人曾提醒他“要小心”,但他还是这么做了。汪某的妻子并不知道这是违法的。
一个多月前,鹿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获悉有人从外地购买仿真枪到市区,且很快掌握了买家的真实身份和落脚点。6月4日上午9时许,民警依法传唤嫌疑人汪某到案接受调查,并对汪某位于市区桃源居的住处进行了搜查,在汪某的家中和汽车内查获以气体为动力的仿真枪四支、铅弹500多发、钢珠弹及BB弹1000余发、军刺刀一把及匕首一把。民警介绍,这几把仿真气枪威力较大,可穿透50米开外的玻璃。
目前,汪某因涉嫌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已经被警方依法刑拘,缴获的军刺刀及匕首也被依法收缴,下一步,警方将对缴获的枪支进行鉴定。
发烧友爱枪成痴
农田试枪打鸟被拘留
无独有偶,近日龙湾警方也破获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
家住龙湾区的30多岁男子熊某,算得上是一位资深的枪支发烧友,爱枪成痴的他一直渴望能拥有一把气枪。今年5月,熊某在网页上看到了一个组装气枪的草图,便萌生了自学组装气枪的念头。熊某陆续在网上购买了发射器、气压泵等零部件,又从市场上购买了钢管,凭着一定的机械天分,他很快就组装成了一把气枪。
熊某抑制不住心中的喜悦,叫上几个朋友去了邻近工厂附近的农田,想将“秘密武器”拿出来试试身手。6月2日17时许,龙湾公安分局海滨派出所接到线索举报,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当场查获气枪一支、钢珠二十颗。
经公安机关鉴定,熊某携带的是以气体为动力的自制气枪,目前,熊某因非法持有枪支罪被行政拘留。
很多人不知道
持有组装枪支已构成犯罪
民警介绍,很多人对涉枪违法犯罪很容易产生法律误区,认为自己组装枪支不是违法犯罪。目前,我市有不少这样的枪支爱好者。
我国《枪支管理法》规定,枪支是指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民警介绍,个别真人CS游戏爱好者无意中购置的仿真枪,实际上是枪支。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的相关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存储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1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2支以上;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存储子弹10发以上、气枪铅弹500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100发以上,都涉嫌犯罪。
警方提醒,如有存储枪支和弹药,应及时上缴当地公安机关。
记者金智宽/文 实习生李明/摄
通讯员 谢文昭 张霜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