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许举办民间划龙舟活动具体水域的通告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关于准许举办民间划龙舟活动具体水域的通告
温龙政发〔2015〕29号
根据《温州市区民间划龙舟活动管理办法》(温政发〔2005〕18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民间划龙舟活动安全管理的通告》要求,区人民政府确定以下具体水域,在6月16日至6月20日准许举办民间划龙舟活动。
一、永中街道:轮船河、后垟河、新河、朱桥河、水心河、东溪头河、前来头河。
二、蒲州街道:上庄河、屿田河、上江河、蒲州河、汤家桥河、双车头河、江前河。
三、状元街道:前梅河、下市河、前潘河、埭头斗闸河、石坦河、外岙河、御史桥河、山西河、十字河、甘岙河、宅西河、三郎桥河、上京河、饭甑山下河、大岙溪河。
四、瑶溪街道:瑶溪河、轮船河、直洋河、大王井河、环一西河、环一东河、龙湾河。
特此通告。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2015年6月8日
[编辑: 张漫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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