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吴文玲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温政干〔2015〕33号
市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吴文玲为温州市监察局副局长,免去其温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兼任的温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任命陈海鹏为温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主持工作)、调研员,免去其温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调研员职务;
任命吴周富为温州市农业局副局长;
免去高武的温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任职务;
免去韩建海、朱建和的温州市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小勇的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研员职务;
免去郭志坚的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调研员职务;
免去孙敏的温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职务。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26日印发
[编辑: 张漫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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