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民间借贷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公告
温州民间借贷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于2012年4月26日开业,是全国首个民间借贷服务中心。其主旨是为响应政府号召,为金融改革试验区率先开展的探索民间融资规范化、阳光化的试点平台。自中心成立三年以来,坚持为民办实事与新颖的运作方式,普遍受到社会关注和肯定。现因工作需要,招聘相关工作人员,诚邀有志于我市金融事业发展的优秀人才加入。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职位
副总经理1名,一般工作人员1-3名。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副总经理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经济学类、法学类,年龄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的身体健康者。
2、有5年以上经济工作或相关工作经历,如在以下两个岗位(或其中之一)任职时间2年以上的优先考虑:
(1)银行二级支行行长及以上或一级支行中层及以上。
(2)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或典当行等金融组织部门副总经理及以上或国有企业所属二级公司中层及以上。
3、具有较强的责任感、经营管理能力、决策判断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
4、熟悉当地金融市场和行业相关政策,有较强的合规理念和风险意识。
5、具有良好的职业综合素养和敬业精神,无不良行为记录。
注:有多年金融行业风控经验及条件特别优秀者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放宽条件,包括年龄男可以55周岁以下,女可以50周岁以下。
(二)一般工作人员
1、全日制大专以上,专业要求金融学类、财会类、统计类、经济管理类、计算机类的毕业2年以上的身体健康的大学生。
2、具备以下岗位实践经验及条件的适当放宽年龄在40周岁以下
(1)熟悉金融业务,具有2年以上银行、担保或小贷公司等金融组织相关从业经历,有风险管理岗位工作经验者。
(2)具有一定的行业判断能力、财务分析能力和风险合规意识,并具备良好市场开拓、营销和沟通能力及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敬业精神,无不良行为记录。
为促进民间融资服务行业自律互助、规范发展,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更好地发挥维权、协调、交流、服务和委托监管功能,引导公司规范经营,优化行业经营环境,保护公司合法权益,提高行业整体形象,经温州市金融办审核同意,中心现正在牵头筹备成立温州市民间融资服务行业协会,招聘相关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职位
秘书长或副秘书长1名,业务部、法务部、公关部等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若干名。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秘书长或副秘书长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文学类、经济学类、法学类,年龄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的身体健康者。
2、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具有亲和力,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演讲水平,同时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决策判断能力,具有勤奋好学、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
3、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敬业精神,无不良行为记录。
注:如有相关金融组织部门担任秘书工作或特别优秀者优先考虑,包括年龄限制可以适当放宽。。
(二)业务部工作人员
1、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为金融学类、财会类、统计类、经济管理类、计算机类,年龄45周岁以下的身体健康者。
2、有3年以上经济工作或相关工作经历。
3、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决策判断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
4、熟悉当地金融市场和行业相关政策,有较强的合规理念和风险意识。
5、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敬业精神,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法务部工作人员
1、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为法学类、经济学类,年龄45周岁以下的身体健康者。
2、有3年以上经济工作或相关工作经历。
3.、能够起草、审核、修改各类的法律文件,参与各类重要合同讨论和谈判工作及法律有关的日常事务。
4、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敬业精神,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公关部工作人员
1、大专以上学历,专业公关类、经济学类、法学类,年龄45周岁以下的身体健康者。
2、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或工作经历。
3、能够建立与维护媒介、政府部门等的公众关系,处理公众咨询;可以代表对外出访、宣传及沟通工作,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能够协调、处理重要来访和参观接待工作;处理对外公共突发事件。
4、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敬业精神,无不良行为记录。
注:以上三个部门,如在本科以上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5年以上的可以放宽条件(包括年龄,同时优先考虑聘任为管理人员)。
三、招聘程序
根据“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招聘工作按照报名、初审、考试(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27日-6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除外)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温州东明锦园1-3幢2层温州民间借贷服务中心办公室A203。
3、报名材料:
(1)彩色免冠1寸近期照片3张。
(2)报名表(见附表)、身份证、学历证书、技术职称、执(职)业资格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岗位需要提供相关从业经历证明(注明时间起止与岗位).
(3)应聘中心副总经理岗位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应提供近3年主要工作业绩(成果)、任职考核情况。
(4)报名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它
1、所招聘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企业化管理。
2、对已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纳入中心储备人才库,在以后有岗位空缺时,可以优先考虑直接录用。
3、联系人:林女士,联系电话:28892727.邮箱linye@wzmjjddj.com
4、本公告未尽事宜,可直接向中心办公室咨询。
温州民间借贷服务中心办公室 2015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