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区海滨街道教新村 改造工程建设范围内住户 第一期购房款缴纳通知
各被置换人:
根据《龙湾区海滨街道教新村城中村改造工程建设范围内房屋置换与补偿实施方案》(龙海滨办[2012]160号)第八条第二款和产权调换协议书第六条第五款规定,第一期预付总房款30%的缴纳工作已启动,缴纳时间截止日期2015年5月28日,逾期缴纳的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1-3年的同期贷款利率1.5倍计算应缴房款利息,同时取消预缴总房款达100%可按应缴房款九折优惠的奖励和户增购奖励政策。
特此通知
办公地址:龙湾区海滨街道镇标东路海滨派出所东首
联系电话:55875741
龙湾区海滨街道办事处
2015年5月14日
[编辑: 张漫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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