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政府新闻办批文·浙新办[2008]17号

  • 龙湾区唯一具有新闻发布资质网站

  • 温州市第一批文明网站

  • 温州市网络文化协会理事单位

  • 市级青年文明号参赛岗

微信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新闻热线:0577-86966000您所在的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龙湾新闻网  ->  公示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龙湾区海滨街道教新村 改造工程建设范围内住户 第一期购房款缴纳通知

2015年05月26日 09:45:29来源:字体:

各被置换人:

根据《龙湾区海滨街道教新村城中村改造工程建设范围内房屋置换与补偿实施方案》(龙海滨办[2012]160号)第八条第二款和产权调换协议书第六条第五款规定,第一期预付总房款30%的缴纳工作已启动,缴纳时间截止日期2015年5月28日,逾期缴纳的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1-3年的同期贷款利率1.5倍计算应缴房款利息,同时取消预缴总房款达100%可按应缴房款九折优惠的奖励和户增购奖励政策。

特此通知

办公地址:龙湾区海滨街道镇标东路海滨派出所东首

联系电话:55875741

龙湾区海滨街道办事处

2015年5月14日 

[编辑: 张漫韵] 
关键词:

龙湾新闻网官方【微信】【微博】

参与龙湾新闻网微信、微博进行新闻互动

微•龙湾

阅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