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区人民政府关于戴建锡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决定:
戴建锡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冯志平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其温州市瓯海区牛山片区整治工程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姜玉琴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水利局副局长;
杨选泽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体育事业发展局副局长;
郑洁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温瑞塘河保护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周海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免去陶臣建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炜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林建国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余琦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志刚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冯菊连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金祥斌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职务。
根据区委发〔1999〕121号文件规定,郑洁同志的任职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一年。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
2015年5月20日
[编辑: 张漫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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