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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温州市“水泥办”主任昨受审 涉贪污受贿60余万

2015年05月20日 15:13:06来源:温州网字体:

  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提供帮助,受贿之余还套取资金挪为己用,最后他将自己送上了被告人席。昨天上午,永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贪污受贿案。

  今年51岁的赵某原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市散装水泥办公室主任,负责主管全市的散装水泥、预拌砂浆和预拌混凝土行业,制定该行业的发展规划,确定温州各区、县混凝土、砂浆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重点,实行总量和数量控制,对各区、县混凝土公司、砂浆公司的成立、生产进行规划审批等工作。

  2007年以来,赵某先后担任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等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收受他人所送的财物,为其在预拌砂浆、预拌混凝土规划审批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财物价值共计57.48万余元。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虚开发票虚构名目套取资金,侵吞公共财物共计46109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赵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上,赵某对指控的多起情节予以否认,而赵某的辩护律师则提出监视居住的程序是违法的,且赵某之后购买手机是为了公用而非私用等辩护意见。

  法院将择日对该案进行宣判。

[编辑: 陈静] 
关键词:主任 受贿 他人 便利 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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