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余安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员会
中共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委员会
关于余安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中共龙湾区委、高新区党委决定:
余安江同志任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员会、中共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员会委员、书记;
何品豪同志任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员会、中共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员会委员、副书记(保留正科长级);
郑晓燕同志任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员会、中共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员会委员,免去其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局委员会、中共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卫生局委员会委员职务;
余武忠同志任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员会、中共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员会委员、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书记;
陈建勇同志任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员会、中共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员会委员;
王仁光同志任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员会、中共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员会委员;
姜翰同志任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员会、中共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员会委员;
张玲燕同志任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员会、中共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员会委员;
钱珍同志任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员会、中共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员会委员,免去其中共温州市龙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中共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职务;
汪月强同志任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员会、中共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员会委员,免去其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局委员会、中共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卫生局委员会委员职务。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员会
中共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委员会
2015年4月15日
主送:各街道党工委,区属各单位党委(党组),高新区各处室。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高新区党委)办公室 2015年4月1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