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对村级“纪委”反向监督
温州日报(姜巽林郑俞郑二节)村监会是村民自己选出的“小纪委”,肩负着推进基层反腐倡廉的重任。但这个“小纪委”自身有没有好好履职该如何监督呢?4月27日,龙湾出台的《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监督办法》就是一种求解:通过开展反向监督,把监督者的权力也“晒”到阳光下。
《办法》实施后,龙湾区每个村的村监会都要围绕小微权力建立《村务监督清单》。这份清单就是村监会接受反向监督的主要依据。龙湾区将结合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巡查,定期组织村监会针对清单的落实情况开展异地交叉监督。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行政村,将成为巡查的重点对象。
此外,每个月各村监会要主动向村支部、街道纪工委报告村务监督工作情况,主动接受监督。每季度街道纪工委要牵头召开会议,对村监会履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存在问题进行分析诊断,并交办督办村务监督疑难事项落实情况。每半年街道纪工委要牵头组织村民代表、党员代表、联村干部对村监会履职情况进行质询。
《办法》还要求各村监会主任及其成员对承担的监督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其内容作为责任考核和问责的重要依据,一旦出了问题,要“照书”倒查和追究责任。如果村监会在村务决策监督、集体“三资”监管等方面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集体、群众利益受损,或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将按照相关规定启动罢免等程序,并视情追究纪律直至法律责任。
“以前监督别人,现在自己也被监督,真是放松不得。”状元街道西台村村监会主任范大伦说:“以往发现村级权力运行中存在一些小问题,可能说说就过去了,但现在不能不严格。否则,不仅他们可能有麻烦,连我自己的位置都保不住啊!”
龙湾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王慧杰说,看似“小微”的村级权力,一旦私用滥用,也会对群众利益造成严重侵害,影响到农村经济发展。给村监会戴上“紧箍咒”,既方便老百姓参与监督、防范基层腐败,也更明确了村级权力运行的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