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政府新闻办批文·浙新办[2008]17号

  • 龙湾区唯一具有新闻发布资质网站

  • 温州市第一批文明网站

  • 温州市网络文化协会理事单位

  • 市级青年文明号参赛岗

微信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新闻热线:0577-86966000您所在的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龙湾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温州新闻 -> 正文

只为受不了债权人哭闹 糊涂老板伪造法律文书

2015年04月17日 10:41:06来源:温州网字体:

  因忍受不了债权人哭闹讨债,温州一男子为拖延还债,竟伪造法院相关法律文书,以公司被他人起诉、财产被冻结为由蒙骗债权人。

  日前,龙湾法院将这起涉嫌私刻法院印章、伪造法律文书案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事情得从3月19日说起,龙湾人潘某、林某夫妻俩手持民事起诉状、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来到龙湾法院状元法庭,向工作人员核实是否有该起案件存在。

  经仔细核对,工作人员发现,两人手上持有的所谓法律文书上,法院印章存在明显不同;同时,文书上记载的原被告名称与法院正式立案的当事人完全不同。

  据潘某陈述,因潘甲某(系造假者)欠其女儿13.5万元,自己经常去催要借款。不久前,潘甲某称公司已被瑞安一企业起诉至法院,银行账户也被查封冻结。而后,潘甲某将相关法律文书交给他,称目前没钱还债。

  法院当场扣留潘某手头持有的民事起诉状、民事裁定书等伪造法律文书,之后通知潘甲某到法院谈话。

  次日上午,经营一家标准件公司的潘甲某来到法院。原来,他与潘某、林某存在民间借贷关系,潘某经常到其家里哭闹讨债。为拖延还债,他就参照原先法院送达给他的另一份法律文书,伪造了上述法律文书给潘某、林某。同时,潘甲某还承认,文书上的印章是去温州火车站刻制的。他当场将私自刻制的“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印章上交给工作人员。

  法院认为,潘甲某存在私刻国家机关印章、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的犯罪嫌疑。近日,法院收集完备相关证据,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编辑: 陈静] 
关键词:伪造 文书 法律 法律文书 法院

龙湾新闻网官方【微信】【微博】

参与龙湾新闻网微信、微博进行新闻互动

微•龙湾

阅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