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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揭示食品制作五大猫腻

2015年03月16日 14:19:48来源:市场在线网字体: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近年来加大了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惩治力度。近期,该院选取了一批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犯罪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布,披露了食品加工领域存在的一些猫腻,以进一步震慑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

  龙湾法院分析指出,此类案件从犯罪主体上看,个体户、夫妻共同经营为主要形式。该院审结的31起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均系自然人、个体户,未出现经营性企业。同时,在实施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中,由于涉及生产、加工、销售等多个环节,犯罪分子以家庭成员共同参与为主要表现形式。

  此外,犯罪分子的文化水平普遍偏低。42位犯罪分子中,文盲或半文盲有5人,小学文化程度的有21人,初中文化程度的14人,高中文化程度的仅2人。绝大多数犯罪分子法制观念不强,对自己从事危害食品的生产、销售行为认识不足,其中一部分甚至在执法部门已明确告知违法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前提下,仍继续生产、加工、销售,法律意识极淡薄。

  龙湾法院表示,今后还将继续依法对此类犯罪行为从严从快打击,确保违法必惩,坚持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零容忍”。

  猫腻一:工业盐加工制作油条

  2012年6月份至10月份,被告人程某在龙湾区蒲州街道的一间出租房内,用购买的工业盐制作油条出售。同年10月份以来,程某在明知工业盐对人体有害的情况下,仍使用购买的工业盐用于加工制作油条并将油条销售给他人食用。

  2013年5月9日,程某制作油条的营业点被龙湾公安分局查获,现场扣押未使用完的工业盐65斤。经检测,从程某处扣押的工业盐系精制工业盐,亚硝酸盐含量小于1mg/Kg、镉含量为0.67mg/Kg、铅含量为2.5mg/Kg。铅、镉两项重金属指标不符合GB2721-2003《食用盐卫生标准》及GB2762-201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强制险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限制(铅限量标准为小于等于2.0mg/Kg,镉限量标准为小于等于0.5mg/Kg)。同日,程某被抓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法院判决如下:被告人程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猫腻二:双氧水漂白鸡爪

  2012年10月始,被告人陈某、杨某为使其加工的鸡爪便于销售,在明知双氧水对人体有害的情况下,仍在其位于温州市龙湾区海滨街道的出租房内使用陈某购买的双氧水将鸡爪进行漂白处理,并将这批熟食鸡爪在附近菜场等地销售。

  2013年9月2日,公安机关在该出租房内查获4.15千克用双氧水浸泡过的鸡爪及一桶疑似双氧水,并抓获二被告人。经鉴定,查获的疑似双氧水主要成分为过氧化氢(即双氧水);查获的鸡爪上残留过氧化氢达到525mg/kg,不符合“不得检出”指标要求。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杨某的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故判决陈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杨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猫腻三:工业盐浸泡猪头肉

  2012年5月份以来,被告人金甲某、胡某(系夫妻关系)在没有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的情况下,租用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一仓库加工猪头肉,并以月薪2400元雇佣被告人金乙某为其剔猪头肉骨头、清洗等。

  为了节省成本,由金甲某购买较食用盐便宜的工业盐,溶解在水中用来浸泡猪头肉,以清洗血水并增加保鲜时间。胡某、金乙某对此亦是明知,后将猪头肉拿到永中农贸市场的摊位上进行销售。

  同年11月9日下午,龙湾区公安分局联合龙湾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到金甲某的加工点,现场查获非法加工的生猪头肉600公斤以及用于浸泡清洗猪头肉的工业盐120公斤,现场抓获金甲某、金乙某。

  经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检测,查获的工业盐中铅含量为3.2mg/kg,镉含量为3.4mg/kg,亚硝酸盐含量为2.01mg/kg,均不符合GB5461-2000《食用盐国家标准》、GB276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规定。2012年12月19日,被告人胡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金甲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胡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金乙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猫腻四:工业松香对鸭肉脱毛

  2010年2月开始,被告人程某在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上江村张家牌菜场摆摊,从事鸡鸭屠宰、销售生意。期间多次利用工业松香对屠宰后的鸭子进行褪细毛处理并予以出售。

  2012年9月28日,程某被公安机关查获,后被释放。经检测,程某使用的松香检出工业松香成分,内含重金属铅17.6mg/kg、镉0.10mg/kg、铬﹤0.5mg/kg、汞﹤0.01mg/kg。

  据此,法院判决被告人程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猫腻五:保健食品含非法添加物

  2012年7月份开始,被告人何某在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经营成人用品店。期间,何某明知购进的保健品“金伟哥VGA”、“硬到底”、“极品黑金刚超浓缩片”内含有不能添加的物质,仍在该店内进行销售。

  2014年6月13日,温州市龙湾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人员对该店进行检查,对现场查获9盒“金伟哥VGA”、4盒“硬到底”、9盒“极品黑金刚超浓缩片”予以扣押并抽样送检。同日,公安机关将何某抓获归案。

  经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测,“金伟哥VGA”、“硬到底”、“极品黑金刚超浓缩片”中均检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西地那非。 法院认为,被告人何某的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故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导报记者陈彤通讯员龙轩/文

  

[编辑: 张漫韵] 
关键词:市场在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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