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区委员会 关于郭献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员会
关于郭献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区委决定:
郭献武同志任中共浙江温州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书记;
免去:
张霞鸿同志的温州市龙湾区效能监察投诉中心主任职务;
朱景所同志的中共温州市龙湾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温州市龙湾区监察局、中共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监察局党风宣教室主任职务;
张烈同志的中共温州市龙湾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温州市龙湾区监察局、中共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监察局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
于承春同志的中共温州市龙湾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温州市龙湾区监察局、中共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监察局纠风室主任职务;
邱亚中同志的中共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委员会委员职务;
叶晓东同志的中共温州市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中共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委员职务;
徐波同志的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中共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纪检组组长职务;
林为界同志的中共温州市龙湾区移民安置办公室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职务;
杨晓霞同志的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城市化建设办公室党组成员职务;
王小坚同志的中共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中共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王和乐同志的中共浙江温州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员会
2015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