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将修订 黄作兴被“点将”建言
正在北京参加全国人大会议的我市全国人大代表、江南控股集团总工程师黄作兴,日前被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点将”参加《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改的征求意见座谈会。黄作兴表示将重点就产学研融合、建立新产品实验和检验公共服务平台等方面提出建议。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正案(草案)》将被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由于我省科技创新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希望浙江省人大常委会配合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建议。
近几日,在大会休息间隙,黄作兴都会一遍遍地认真研究“草案”,并在上面作了许多批注。作为从事企业科研工作的他,十分关注科研成果转化等问题。在此次全国人大会议上,他就曾在发言中呼吁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因此,与我省其他9位全国人大代表一样,他也被邀请参加征求意见座谈会。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1996年公布实施,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国内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体制改革的深入,法律中有些内容已经难以适应实践的需要。”黄作兴说,主要原因包括科技成果供求双方信息交流不够通畅,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的科技成果处置、收益分配机制不够完善等。
现行法律规定,科研单位所属科技人员的职务科技成果,如果转让他人,单位应当从转让所得的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百分之二十的比例,奖励给为该项成果研发和转让作出重要贡献的人。“按现行从‘净收入’中提成的规定,假设一项专利的转让所得是100万元,扣除投资成本后的净收入是50万元,那么科技人员可能只获得10万元奖励,而如果修改为从‘转让收入’中提取不低于20%的比例作为奖励的话,科技人员可能至少就可以获得20万元。”黄作兴认为,奖励机制对提高科研人员的创新积极性、成果转化后续服务能动性,都起到积极驱动的作用,关系着产学研能否深入融合的问题。所以,他对这方面的调整给予支持。
据悉,黄作兴从上世纪80年代末就开始进行阀门革新,如今已拥有50多项发明专利。参与国家法律、标准的制订修改,他已不止一次。去年,他曾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为《专利法》修改提出了五条建言。(记者 林乃鹏 郑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