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国土资源局龙湾分局关于调整土地抵押登记和宅基地调剂办理地点的通告
温土资龙〔2015〕23号
为提高效率,方便群众,从2015年3月9日(农历正月十九)开始,我局将对土地抵押登记和农村宅基地调剂办理事项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龙湾区范围内(不包括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瓯江口新区、温州生态园)的土地抵押登记和农村宅基地调剂由龙湾行政审批中心集中调整到温州市国土资源局龙湾分局土地登记窗口办理。
二、从2015年3月9日开始,龙湾区行政审批中心国土窗口将停止受理以上业务。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龙湾分局土地登记窗口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机场大道(状元段)2060号;咨询电话:55876902
特此通告。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龙湾分局
2015年2月28日
[编辑: 张漫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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