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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一烟花爆竹零售点老板私藏烟花爆竹被行政拘留

2015年02月26日 14:25:46来源:龙湾新闻网字体:
  龙湾新闻网讯2月26日,我区一烟花爆竹零售点老板因未按规定退还剩余的的烟花爆竹,违规储存,被龙湾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据悉,这时今年春节期间全市首例因违规储存烟花爆竹被行政拘留的案件。

  2月25日下午,龙湾公安分局联合区安监局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巡查,在蒲州街道括苍西路与清江路交叉口的水泵房内发现52箱烟花爆竹。经调查,该批烟花爆竹系原合法零售点剩余物品,因临时点销售时间已截止,经营业主李某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烟花爆竹退回销售公司,反而自行进行非法存储。

  随后,联合检查组查获该批烟花爆竹,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2月26日,龙湾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规定,对李某作出了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并予以执行。春节期间,龙湾公安分局加强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严厉打击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截止2月26日,共查获违规存储烟花爆竹案件3起,制止非法燃放烟花爆竹58起,行政拘留3人,收缴非法烟花爆竹共850件。(陈海港)

 

[编辑: 陈静] 
关键词:烟花 烟花爆竹 爆竹 拘留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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