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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烟花爆竹燃放时间:除夕至初二

2015年02月10日 09:15:46来源:温州都市报字体:

  市府办日前发布《2015年春节期间市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为加强节日期间市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春节期间市区(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温州经开区)划定禁止燃放区域,规定允许燃放时间为2015年2月18日至2月20日(除夕至羊年正月初二),其他时间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零售时间为2015年2月16日至2月20日(农历十二月廿八至羊年正月初二),其他时间一律禁止零售。

  以下为禁止燃放区域

  任何时间都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

  文物保护单位周围50米以内

  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油汽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和其他重要消防单位周围100米以内

  各类零售、批发集贸市场内

  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医疗机构、敬老院、疗养院、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校周围50米以内

  建筑物的楼顶、阳台、楼道、走廊等易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部位

  山林、园林、城市绿地等重点防火区;

  重要军事设施周围50米以内

  对比2014年春节期间

   今年燃放规定有小调整

  相同:

  2015年春节期间,市区划定禁止燃放区域,该区域内任何时间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该区域范围与去年保持一致。

  调整:

  允许燃放的时间相比2014年春节期间将缩短至3天,燃放区域也不再划分限制燃放区域和允许燃放区域。

   今年市区烟花爆竹零售点

   拍出的最高价为15.5万元

  截至目前,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经开区已陆续完成了烟花爆竹季节性零售点零售经营权名额的拍卖。实际拍卖的零售点数量比拍卖公告有所缩减,总数也较去年有所减少。

  虽然零售时间和零售点较去年均有明显缩减,但从结果看,部分销售点的经营权仍以高价被拍走。多次参与鹿城区零售点竞拍的林先生说:“去年鹿城销售时间比今年多3天,可是今年的最高价却比去年高,这种高价最终只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去年起,鹿城主城区的几个零售点拍出的价格虚高,就已经出现了亏损。”

  由于市区烟花爆竹销售点经营时间及范围进一步限制,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经开区都把原先设定的8至10天的经营时间缩短为5天。

  1月9日,温州经开区对12个销售点进行拍卖,经营时间从去年的20天缩短为10天(拍卖时公布的经营时间),当天所有销售点全部拍出。后因市区烟花爆竹销售点经营时间及范围进一步限制,经营时间缩短为5天,有7家商户弃权。

  2月2日,龙湾举行了2015年春节烟花爆竹销售点经营点拍卖,27个公开拍卖的销售点中拍出24个,流拍3个。其中河泥荡文化公园东门南侧人行道零售点拍出最高价2.5万元,比去年高了1万元。

  2月3日,瓯海举行了2015年春节烟花爆竹销售点经营点拍卖,41个公开拍卖的销售点全部拍出,其中景山街道的一处零售点拍出3.9万元最高价。

  2月4日,鹿城区举行了2015年春节烟花爆竹销售点经营点拍卖,12个公开拍卖的销售点全部拍出(主城区7个点),西城路口月湖大厦转角前空地的零售点拍出15.5万元高价,较去年标王高出1万元。

  注:春节期间,市民如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可拨打110向公安部门举报。

[编辑: 林日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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