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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募捐植入记者联系方式 当事记者却并未报道过

2015年02月04日 10:17:04来源:温州网字体:

  市区一名学生不幸患严重再生骨髓贫血症,需要高额的手术治疗费用。因家境困难,好心人通过微信朋友圈求助,两天收到6万多元善款。因求助内容植入记者联系方式,而此前温都及当事记者并未采访和报道此事,有热心市民拨打记者电话要求捐款或求证。

  这起“有图有真相”的微信捐助事件,虽然过程颇具戏剧性,结局也比较圆满,但引发了一些值得深思的问题:“微信募捐”释放了民间公益热情,人们应该如何辨别真假防范“爱心诈骗”?爱心款超出受助者实际需求,该怎么办?

  好心人来电求证募捐信息

  “温州建校一名15岁的孩子患严重再生骨髓贫血,需要更换骨髓……再小的力量也是一种支持,好人一生平安。募捐账号××××××。”2月2日上午,一条关于贫困高中生小毅(化名)的求助信息在微信朋友圈流传,微信截图中还附有温都记者的联系方式。不少热心人纷纷转发捐款,也有网友留言质疑真假。

  当天中午,记者陆续接到3名热心市民来电,称要为小毅捐款。其中一名市民说,他已捐款并在微信朋友圈再次转发,由于他的朋友也想捐款,所以特地向记者求证此事。

  记者根据相关信息,找到了小毅的父亲阎先生。阎先生称,这条微信是小毅的班主任叶老师编写的,内容属实,他儿子目前在温医附二院救治。

  “非常感谢好心人的帮助。”阎先生说,截至昨天下午5时,他已收到6万多元善款。他还向记者出示了收到的部分善款以及部分好心人的捐助名单。

  有人说信任源于朋友的转发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信任这条募捐信息并捐款?昨天,已捐款的郑女士说,她之所以捐了500元,是因为这条信息上有温都记者的联系方式,以为这事温都报道过,所以就捐了。另一名捐款者称,他看一名可靠的朋友在微信朋友圈里转发,所以就没有怀疑,而且只捐几百元,即使被骗也无所谓。

  昨天,鹿城区南汇街道前网村村干部证实,小毅父亲阎先生是四川古蔺县人,现租住在该村。他的儿子小毅就读于温州城乡建设职工中等专业学校,近期查出患重病,需要高昂治疗费用。因阎先生打工收入微薄,村委会特地打了一份证明,希望慈善机构及媒体予以大力帮助。经比对,这份证明与微信朋友圈上转发的求助信息相吻合。

  昨天,在温医附二院血液科,记者见到了躺在病床上的小毅。其主治医生介绍,得了这种病,即便是牙龈出血都会有生命危险。最好的治疗方式是做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治疗费需要30万元左右。

  阎先生说,夫妻两人年收入8万元左右,家里的存款根本不够为小毅治病。前不久,小毅就读学校的师生还自发为他募集了部分善款。

  发起人称管理善款有点不靠谱

  在微信朋友圈里留下的“慈善账号”,是小毅班主任叶茂浙的支付宝账号。看着账户里的爱心款,他有些担忧:“我起初想发动身边的朋友捐款,所以留下自己的账号,经过大家的转发后,越来越觉得由我管理这些钱,有点不靠谱。”

  对于微信截图中的记者联系方式,叶茂浙解释,这是学生家长辗转从一名医生那里拿到的,去年这名记者在报道一名类似病患时,采访过这名医生。为证实微信内容的真实性,他还在微信上留下病情诊断书、检测报告、病房等截图。

  叶茂浙的善举目前并未引发质疑。不过近年来,“微信募捐”受到质疑的事件时有所闻。去年11月,舟山市就发生一起女孩微信筹款救母受质疑事件。

  叶茂浙表示,一收到来自社会各界的善款,他就立即将钱转交给阎先生。他称,支付宝信息以及捐款明细已经过该校财务部门登记核算,接下来将公布捐款明细,欢迎大家监督。

  用微信筹善款也要合理合法

  近年来,“微信募捐”不时出现,许多需要帮扶者,一经微信朋友圈转发,往往都能得到及时捐助。

  去年6月,乐清一名男孩白血病复发,却筹不到巨额治疗费。当时,孩子叔叔发出一条求助微信,3天里就募集到80万元善款。瓯海区丽岙街道一名小伙因患白血病,也是通过好心人转发微信朋友圈,帮他凑足了50多万元。

  “微信募捐”也暗藏风险。据外地媒体报道,目前部分朋友圈里转发的所谓“慈善信息”,其实是犯罪分子利用好心人的同情心进行诈骗。对此,鹿城警方提醒市民,如遇到微博、微信以及网络上发动的捐助活动,应该核实受捐者的信息及捐助账号。如果信息中有受捐者的居住地址,最好跟当地派出所或者街道联系,核实后再捐款。如发现存在骗捐行为应及时报警。

  浙江诚鼎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峰认为,通过微信朋友圈筹集善款,应当遵循专款专用原则,明确获赠资金的用途、去向,以及妥善处置超出部分善款等问题,合理合法地运用好慈善公益平台。

  在现实情况中,有爱心人士通过微信帮助别人筹集到善款后,如果将超出部分善款擅自转赠给他人或者私自截留使用,虽然是出于好心,但做法不妥,其行为可能涉嫌诈骗;如果将募集到的善款挪作他用,则可能涉嫌职务侵占行为。

  陈峰认为,对于获赠人来说,如果善款已经超出所需,应当及时退回或转交给慈善机构并进行登记备案。如果坚持不退回而继续占有,则构成民事上的不当得利行为。

  市慈善总会秘书长李春芳说,去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要发挥网络捐赠技术优势,方便群众就近就便开展捐赠。目前,各地对“微信募捐”等网络捐赠形式尚未出台相关规范细则。他建议,网络捐助最好通过线上线下联动,通过合法慈善组织运行,这样可以避免出现一些不必要的矛盾,不让好事变成一个负担,真正达到助人的效果。

[编辑: 陈静] 
关键词:记者 募捐 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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