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经理花100元伪造公司印章 套取公积金
温州某电器公司门店管理经理违法发放促销费被公司调查,调查期间该经理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结果公司卡住未加盖公司印章。该经理一气之下做出离职选择,离职未被批准期间伪造公司印章,套取自己账户上的公积金,最终她的行为触犯刑法。目前被鹿城警方取保候审。
30多岁的温州人晓周(化名)是我市某电器有限公司的门店管理部门经理。2012年至2014年期间,晓周因违规发放促销费被公司调查。这期间,晓周曾向公司递交公积金提取申请,但由于其正处于调查阶段,公司并没同意。
去年12月初,晓周在与公司商议不下的情况下,擅自离职。今年1月份,公司准备冻结晓周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36000元时,发现已经被晓周先行一步领走。
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除了提交各类资料外,还需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离职人员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提供离职证明。事后公司了解到,晓周提交的申请表上神不知鬼不觉地加盖了假的公司印章。1月24日,该电器公司向警方报警。次日,晓周落网。
据晓周供述,其通过熟人联系到一个私刻公章的人。对方要求其提供该电器公司的印章模板,但晓周无法拿到。随即,一个女人打电话来称曾经刻过该电器公司的印章,能够复制出。当天,该女子就打电话给晓周,以100元进行交易。
拿到印章后的晓周立刻在《温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温州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按月内转还贷申请表》盖上假印章,并成功领取其账户内的公积金。
虽然晓周伪造印章只为了提取自己账户内的公积金,但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
据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目前,晓周涉案被取保候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