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员捡钱包隔一夜送派出所 失主却说少了400元



“今天我很烦,捡到一千元,送到警察手里边。结果警察把脸翻,还要我赔四百元。”这串顺口溜是闫先生编的,昨天发在他的微信朋友圈里。
闫先生1973年出生,来自安徽,在温工作。昨天,他打进新闻热线,讲述了他的“遭遇”:他在市区大南门联合广场一家餐饮店做兼职,1月31日晚,捡到一个钱包,次日将它交给派出所民警。失主说里面少了400元钱,民警怀疑闫先生拿了,说要让店里暂扣他400元工资。
“拾金不昧,本来是做好事,属于社会正能量,怎么落得如此下场?”闫先生感慨,好人真难做!甚至觉得自己尊严受损,务必讨个说法。
那么,真相又是如何呢?记者进行了调查。
捡了钱包后,他怎么做的?
视频显示:顾客离开后,他藏起钱包
事发地点位于市区大南门联合广场的一家中式快餐店。
闫先生除了本职工作外,还在这店做兼职,已经3年了。每天上午11时到下午1时30分,下午5时到晚上7时30分,工作内容为送外卖、收拾餐桌等。两份工资加起来,每月收入四五千元。
1月31日晚,店内的监控视频清楚记录下丢钱包、捡钱包的整个过程。
当晚6时30分,三位年轻女顾客用餐结束,起身离去。其中一位穿黑色大衣的女生,走得比较急,小跑着离去。
“为什么不直接还给失主?”他想了又想,说当时没想到
视频中的蓝衣中年员工,就是闫先生。
面对监控内容,闫先生坚决否认自己有私心。他称,当时他看到顾客丢失钱包后,把钱包藏起来,是为了事后交给公安部门。
为何不交给店里有关负责人?
闫先生解释,此前他曾有捡到钱包上交经理,结果却因金额对不上而发生纠纷的经历,让他不敢将钱包交给当班经理。
顾客前脚刚走,为何不追上去送还?
闫先生想了想说,当时一下子没有想到。
为什么没有立即交给公安部门,而是带回家?
他解释,当天下班较晚没来得及上交。
昨天下午,我们找到视频中那位跟闫先生对话的员工。对方称,当时他确实看见闫先生把钱包拿走并藏起来。他上前劝说,别人的东西应该上交经理,不要自己拿回去。但闫先生回他:“你别管。”
当班王经理说,他们店有明文规定,店内员工捡到顾客遗失物品,必须上交当班经理。拾金不昧者还将受到物质和精神奖励。
差的400元,去了哪里?
他回家数过那笔钱,是1010元
第二天,也就是2月1日上午7时多,闫先生来到鹿城公安分局南门派出所,提出要交还捡到的钱包。但他称钱包没带在身边,需要中午送过去。到了中午,他在店里打完卡,跑到南门派出所,将钱包上交。
再次回到店里,他被当班王经理叫到办公室。王经理告诉他,丢失钱包的失主找过来,通过查看监控,是他拿了钱包。
闫先生说,早已将钱包交给公安部门。
这天下午,下班的闫先生接到民警电话。对方称,上交的金额跟失主所说的对不上,还差400元,现在警方怀疑这部分钱是被他侵占,并且会与快餐店沟通,暂扣他400元工资,等进一步调查结果。
闫先生一听就火了。他说自己回家数过那笔钱,是10张100元和2张5元的钞票,也就是1010元,自己一分没动。怎么会突然间数目不对,而且还要扣他工钱?
她很清楚金额,至少有1400元
失主汪小姐是银泰百货某品牌服装店一名导购员,由于距离近,她经常到这家快餐店用餐。
事发当晚,她跟两位同事一同来到该店吃晚饭。
“本来钱包拿在手里的,一坐下就放在沙发上了。”汪小姐说,当天是一位同事买单。吃完,她觉得口渴,急着跑出去买饮料,因为身上有零钱,就把钱包落了。
到了当晚8时许,她发现钱包不见了,于是赶到店里找。因为快餐店已经打烊,她拨通了快餐店启事上的王经理电话,告知丢失钱包一事。2月1日中午,王经理陪汪小姐前往派出所领取失物。
钱包里都有哪些财物?汪小姐回忆,钱包里有一张废弃的银泰卡,一张写着她妈妈名字的水费缴费单,以及1400多元的现金。
为什么现金数额记得那么清楚?汪小姐算了笔账:钱包里本来有600元,后来妈妈给了2000元。1月29日参加朋友婚宴,送礼金1680元,收到回礼340元。次日,同事让她帮忙支付宝转账600元,给了她600元现金。1月31日,买一条裤子花了320元。除此之外,都是些小额零碎支出,总数可能在100多元。
也就是说,她钱包里至少应该还有1400元。
而最终,她从警方那里拿到的钱包里,卡和发票都在,但现金却只有1010元。
“能拿到已经挺高兴了,那些钱我不打算追究了。”汪小姐说。
警方称闫先生所述事实不完整或不尽准确
昨天,处理这件事情的鹿城公安分局南门派出所苏警官说,首先让他起疑的,是闫先生所讲述的事实不完整或者不尽准确。其次,他看了事发监控视频,有令人起疑的地方。
苏警官说,在电话中对闫先生说出暂扣工资那一番话,是想让其主动说出一些他所没有讲出的实情,“事实上,我们并没有权力要求快餐店对他的工资作何种处理。”
对于这件事,苏警官做出初步结论:目前尚无足够证据证明闫先生侵占了那400元钱。











